自治区农机局完成全区农机系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审核工作

23.12.2017  00:54

 

11月17日,随着自治区农机局的书面审核意见逐一批复给全区各市农机局(农委),标志着自治区农机局对全区农机系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审核工作全面完成。

2017年5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农机系统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机办〔2017〕78号)下发以后,为实现全区农机系统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的目标,自治区农机局从多个环节,多措并举,祭出了一组“组合拳”,确保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地完成全区农机系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和优化工作。


一是于8月29日在钦州市举办了“2017年全区农机系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暨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对全区农机系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和优化进行了专题培训,从源头上提升学员们依法规范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共识和实操能力。在会上,江垣德副局长还针对全区农机系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和优化的工作作出了统一部署和要求。

二是于2017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期间从部分市县(区)农机局、局属事业单位抽调七名精兵强将到自治区农机局集中开展全区农机系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审核工作,形成上下合力。

审核组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桂政发〔2016〕7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16〕80号)及国务院、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最新调整的目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号)附件1要求,根据依法依规、权责一致、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逐项逐条对全区各市县(区)农机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审查,并在会上通过集体讨论形成了全区农机系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统一模板。

三是将全区农机系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统一模板向全区各市农机局(农委),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等相关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并采纳其中合法合理的意见进行修改,确保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规范、程序严密。

四是通过书面批复全区各市农机局(农委),要求各市农机局(农委)除了要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按照自治区农机局通过集中审核和全面征求意见形成的统一模板《全区农机系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模版)》(含县(区)级农机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完善外,还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农机系统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机办〔2017〕78号)要求,做好辖区内县(县级市、区)权力运行流程的审核工作,实现全区农机行政许可操作规范统一和无差异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