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农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30.10.2017  23:57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市依法行政办[2017]13号)和《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桂林农机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市农机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开展农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市局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按《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向全市农机局发文《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市农机[2017]22号),为此次案卷评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农机行政执法依据主要是根据《广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办法》、《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等法规、规章,此次评查范围是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已归档的农机行政处罚、农机行政许可、农机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案卷。各县(区)农机局自评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行政许可931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行政许可1294件,农机监理行政处罚1100件,农机维修核发换证行政许可52件。

此次评查发现了一些问题;1、是证据种类相对单一。农机行政处罚案卷偏重采用调查(询问)笔录作为定案证据,对其他种类证据收集不够全面;一些执法人员文字功底不深,有的表述还不很全面、具体意见记载的比较简单。2、是程序方面。一些处罚案卷的调查询问笔录中无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记载。3、是文书制作方面。一些案卷中缺少送达回证,或送达回证上无单位印章、执法人员备注不规范等。4、有个别案件程序存在瑕疵,主要是审核和业务岗领导签批环节。5、文书填写不规范,主要是“农机安全监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通知书”和罚没收据。6、案卷管理不规范。有的县农机维修档案没有做到一点一档,只是表格存档。

10月上旬市局分管领导副局长带队,组织有关业务人员抽查平乐、灌阳、阳朔、荔浦,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要求通过统一执法文书、完善执法程序、制定评查制度等措施,及时研究整改,规范农机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