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机部门为发放“跨区作业证”谱写新“简”章

26.04.2018  17:55

  简层级   减证明

广西农机部门为发放“跨区作业证”谱写新“”章



4月17日,北流市一覃姓机主到覃塘区农机局窗口办理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当天就把证给办好了!他惊喜万分,不由感叹农机部门办事的快捷。

对比去年的办证情形,他更感叹农机部门为民办事作风的过硬,便民政务改革动“真刀”。去年7月份,夏季“双抢战役”即将“打响”。覃姓机主却心急如焚,因为他刚买的新机子,不几天就要跟随村里的跨区作业队外出作业了,而可免除过路费的跨区作业证还未办理。按常规办理跨区作业证,需由县递交到市、市转交到自治区农机局和管理交通局联合办理,办理时限为二十天。但季节不等人,农时胜黄金,如果他要选择不掉队,那么他就有可能不能享受过路费减免的待遇。

为此,他一个求助电话打到了自治区政务中心农机局窗口。窗口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为他开通了绿色通道,单独为他办理了联合收割机作业证,并快递到他手中。这样,他终于跟上了跨区作业队的步伐。

去年像他这样直接打求助电话到自治区政务中心农机局窗口的情形就有十几起。

为确保跨区作业证能及时、规范地发放到申领机主手中,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来的好处,自治区农机局会同自治区交通局,对跨区作业证核发办事流程和办事环节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积极磋商,并最终出台了我区2018年办理农机跨区作业的新办法,对跨区作业证核发做了“减法”,优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办事环节,压缩了办事时间。

首先是精简层级。经农业部农机化司同意,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的规定,从2018年起,我区《作业证》由以往的县、市、自治区三级联办,改为由县级负责发放。通过精简层级,压缩环节,将服务向基层前移,让群众直接到县级农机窗口办理,让材料少跑腿,平均办事时间大大压缩,由过去的20天,压缩到1天。

其次是减证明。去年申领插秧机跨区作业证要求提供插秧机操作证,很多机主因为未能提供插秧机操作证而未能办理。今年自治区农机局根据李克强总理的“六个一”要求,对跨区作业证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清理,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要求提供的插秧机操作证进行了删除,即发放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不再需要操作证作为申请材料。

通过这一举措,去年因未能办理跨区作业证的岑溪市某梁姓机主,今年4月份顺利地拿到了跨区作业证。他高兴地说,没有办理跨区作业证之前,他的四台插秧机外出广东、湖南跨区插秧作业交了近八百元的过路费,今年6月份外出跨区作业,这笔费用就省下来了。

自治区农机局为我区跨区作业机主谱写的这一首便民利民惠民的“”谱,得到了广大机手和基层农机办理部门的纷纷点赞。据了解,广西各地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现正有序发放中,发放总量已超千本,预计今年将为广西跨区作业农机机主节省过百万元的高速过路费,对农户抢收、抢种、保农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让群众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