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村住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成效初显

21.08.2015  19:13
    安居才能乐业,农村住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农民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解决农民建房难的问题,南宁市人民政府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农村住宅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各城区(开发区、管委会),并以邕宁区新江镇为试点开展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农村住宅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半年多以来,邕宁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以新江镇为试点,建立并联审批农村住宅建设机制,实现统一窗口收、发件和一次测绘成果各部门通用,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工作网络,以点带面推行农村住宅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为村民提供不出村的“一门式”便捷高效的办证服务。
    通过改革,实现了“两提高两减少”的目标。一是审批效率大幅提高。审批权限下放后,进一步简化了农民报建审批流程,做到一次申报、一次现场勘察即可获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大幅提高了审批工作效率,确保顺利开工建设。二是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邕宁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担任组长的邕宁区推进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及推荐户型奖励和农村住宅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于6月底在新江镇落实了办证大厅,建立了高效便民的并联审批、一门式审批新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审批环节,减少了村民办证多部门往返跑的次数,得到了广大村民的认可和好评。三是办理时限大幅减少。改革后,村民从申报到开工的时限由原来的87个工作日减少为20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压缩了67个工作日。四是办证开支大幅减少。改革后,村民只需在建完房后缴纳1000余元的测绘费用即可办结土地证、规划证和房产证,比改革前减少了三分之二。
    据统计,新江镇办证大厅运营以来,截至8月15日共受理并审核农村住宅申请业务153宗,其中,符合审批条件的117宗,现已发放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书34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