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266户

24.10.2017  03:24

日前,自治区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最终下达梧州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266户,由2016年12月底预下达的579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缩减为3266户。          

根据10月份自治区下达的工作方案,此次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比往年有所变动,包括补助对象类型、建筑面积的标准,新增拆除旧房奖励等。    

据悉,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贫困参加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的最基本安全住房需求(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即中央主要对4类重点对象进行中央配套补助,往年原则上兼顾的一般贫困户补助对象类型,今年不再对该类型享受中央补助。

在建筑面积方面,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新建的,改造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分散供养五保户不大于40平方米;4人及以下农户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5人及以上农户不得超过人均18平方米;无自筹能力全额由财政补助的农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面积误差为5%。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的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生产条件等实际,制定细化的面积标准。

此外,从2017年起,对按时拆除旧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发放激励资金5000元,不按时拆除旧房的,奖金和保证金不予发放。(梧州市住建委村镇科 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