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问责 加快进度 南宁市人民政府首次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01.06.2017  19:40
  启动问责  加快进度
南宁市人民政府首次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工作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第一次专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文件重点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进度、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通报指出了档案整理归档规范性有待提高的问题,要求各县区做好标准化、规范化存档工作,各县区、开发区要在当地档案部门的指导下,对已完成调查登记的所有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整改和完善,确保调查和登记成果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落实保密制度和档案安全,确保档案资料规范、齐全、及时归档,并对纸质档案建立电子档案。对尚未归档的资料,按照《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包方、承包方纸质档案材料示范样本》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发包方、承包方调查表,建立一户一档案袋,完善材料目录,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档案材料登记、收集和整理,确保按承包方一户一档、发包方一村民小组一档归档。
      文件同时对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缓慢、确权工作质量有待提高、联动配合及宣传力度不够、中标公司服务不到位等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自治区绩效考评的文件明确要求今年底可颁证率要达到95%以上。到5月底本市完成承包地确权可颁证率要达到85%以上,年底必须完成95%以上农户确权任务。按照自治区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南宁市启动确权工作双月督查工作机制,将对排名后三名的县区进行约谈通报,并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考评分数。此次通报的颁证(可发证)完成率较低的后三名县区是经开区、邕宁区、横县。要求各县区要认真对照自己的工作进度,自我加压,合理制定倒排时间表,科学制定确权工作计划,按计划安排统筹全面推进。
      南宁市人民政府首次对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查情况进行约谈通报,启动问责机制,将有力地促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开展,为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