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出台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指导意见

22.02.2017  20:38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总体上仍比较薄弱,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要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为突破口,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其中诸多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涉及土地相关政策。
    《意见》提出,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有机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统筹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等各类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基础设施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进行捆绑,实行一体化开发和建设。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用电、用地等方面优先保障。
    《意见》要求,强化规划引导作用。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衔接协调各类规划,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鼓励将城市周边农村、规模较大的中心镇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逐步建立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建管机制,明显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