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以《准则》《条例》为标尺建设过硬政法队伍

21.01.2016  12:42

  “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生活中,很多事情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相悖。”“是呀,以后同学聚会、战友聚会尽量不参加了……”这是近日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上,机关党员干部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进行的深刻思想剖析,也是广西严格以《准则》、《条例》为标尺打造过硬政法队伍的一个缩影。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立即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政法机关严格落实《准则》、《条例》,强化政法队伍管理。各级政法机关迅速行动,积极组织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同时,各级政法机关党委(党组)要求广大政法干警严格按照《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四个坚持”、“四个自觉”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作为做人、做事基本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入脑入心,把理想信念宗旨矗立心中,切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为防止政法队伍出现“思想滑坡、道德缺失;徇私枉法、以案谋财;违规违法办案、粗暴执法;玩忽职守、压案不办;以权压法、违法干预办案”等问题,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了“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为确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取得实效,将审判机关在立案、民商事案件审判和执行上的重点问题,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起诉和职务犯罪侦查上的重点问题,公安机关在治安、交通、出入境管理以及经济犯罪侦办上的重点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上的重点问题公布在网上,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不定期派出工作组进行督查暗访,实现监督暗访无缝对接。同时,在广西新闻网等网站开设专题网页,方便群众在网上反映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形成网上网下紧密互动,构筑全天候监督管理防线。2015年,全区各级政法机关在网上发现和受理信访举报500多起,查办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200多件,有效增强了政法干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促进了政法队伍作风建设明显转变。

  为使《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成为广大政法干警的行动自觉,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在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政法工作人员失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一系列管用实用的制度机制,解决了制度缺位问题,切实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要求全区各级政法机关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好、落实好,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尚永江)

[责任编辑: 刘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