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金融扶贫”助推农民脱贫致富

06.05.2015  13:40

用好阳光政策 合理配置资金

凤山“金融扶贫”助推农民脱贫致富 

  今年以来,凤山县创新举措积极发展农村金融扶贫,通过“六项举措”,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金融与扶贫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快山区脱贫致富步伐。

  推行“农金村办”,创新服务方式。在各行政村设立“三农”金融服务室,协助银行和保险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让农民足不出村即可享受“一站式”服务,有效解决金融机构网点不足、人员短缺的问题。充分发挥“三农”金融服务室作用,加大贫困地区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通过“金融知识进农家”等活动,提升贫困农户利用金融知识、金融工具发展生产的能力。

  实施资金互助,促进资金周转。开展“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资金互助活动”,确保极端贫困、信用等级太低,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查的农民能贷上款。在现有20个村“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基础上,分别投入10万元支持其余各村设立“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力争在5年内使扶贫互助协会覆盖全部贫困村。同时,提高协会注册资金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互助协会成员的信贷支持。截至目前,全县“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共融资456万元,项目覆盖7867户,直接参与受益农户1766户。

  创新信贷产品,提升服务效率。开展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权等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户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服务。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农民工、青年创业贷款及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充分应用信用体系,开发多种形式的扶贫小额贷款。进一步简化涉农信贷手续和流程,发展“公司+基地+贫困户”、“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信贷模式。

  推广农业保险,保障基本权益。支持和鼓励保险公司完善全县农村保险服务网络,优先开发贫困地区特色果蔬、特色养殖等险种。开展“小农户+小贷款+小保险”,提高扶贫对象小额人身保险覆盖率。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农民投保意识,合理引导、扩大政策性保险在贫困村的参保范围。探索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参与贫困农户保险保费补贴机制,增加贫困村农户保费补贴和保险公司在贫困地区保险业务的费用补贴。

  支持农民创业,加快脱贫步伐。加强与银行机构合作,探索开发适合返乡农民工、青年、妇女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将创业农民纳入信用评级,对信用良好的创业者给予政策倾斜。用好政策,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构建创业保险机制,加大信贷支持和减少风险承担力度。实施“技能素质提升工程”,完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创业辅导和政策支持。

  用好财政杠杆,完善风险机制。政府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的信贷投放,对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以及新型移民社区建设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及贴息。改革贷款贴息办法,简化贫困农户申请贴息流程。

  2014年,该县获得自治区扶贫小额贷款奖补试点项目,获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作为在册扶贫对象到农村信用社借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此项目去年在长洲、金牙两个大乡试点共覆盖506个贫困户,获贷1000万元,受益贫困户反映良好。今年5月份,该县将全面启动该项工作,全县可实施扶贫小额贷款1亿元,共有550万元贴息资金可向农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