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

07.11.2014  20:02

日前,自治区党委、政府颁布了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

意见》分四部分,共28条,对全面深化广西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配套政策以及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全面具体地确立了改革的顶层设计。

意见》明确了2020年前广西国资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脱钩;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2020年前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提高到30%;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20年前自治区本级各集团公司力争拥有1家以上上市公司,2015年前构筑全区统一的产权市场;推动国有资本产业集中度达到80%左右;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实施开放性市场化重组,2017年前自治区本级国资监管机构直接监管的集团公司重组整合至20户左右,2020年前全区打造20户营业收入过百亿的优势国有企业,打造3-5户营业收入过千亿的强优国有企业,培育3-5户跨国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等。

意见》从六个方面明确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是 对不同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监管,跨类经营的综合性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全面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事企分开,实行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以管资本为主不断增强国资监管的系统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优化国资监管的方式方法,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完善出资人核准、备案制度,不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核准、备案事项不再纳入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范围。 二是 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引入非国有资本和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项目投资,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参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参与国有企业项目投资,积极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和国际并购,共同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鼓励国有资本投资非国有企业,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三是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产业、能源、资源、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民生保障等领域;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国有企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支持传统制造业企业优化升级,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加大技术研发、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自主创新和投入力度。 四是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行公司制改革和规范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选聘经理层、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职权;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业化、去行政化,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的职业经理人和产权代表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逐步实现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全覆盖;完善收入分配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五是 推动国有企业内部资源整合,清理整合各集团公司三级以下企业,把企业优质资源集中到主业发展上;推动国有企业之间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重组整合,优化国有企业资源配置;支持优势企业跨国界、跨地区、跨所有制、跨企业集团开展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 六是 扩大开放合作,国有企业要充分利用广西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开放开发平台建设中发挥骨干和引领作用;支持引入世界500强企业、央企、港澳台企业、民营企业进行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意见》还提出制定完善特许经营权政策、财政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土地政策、开放合作政策、国资监管政策、税收政策、工商政策、金融政策等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形成各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国资国企改革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