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意见提升留守妇女就业技能

28.01.2016  16:33

  央广网贵阳1月28日消息(记者孟海 郜林筱)据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消息,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同步小康进程,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各地要优先对农村留守妇女开展职业技能、创业知识、实用技术等培训,重点组织实施好“雨露计划”、“三女”培训工程,力争“十三五”期间培训10万人次。

  意见要求,要夯实关爱服务工作基础。县级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妇女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身心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精准界定、精准识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做到关爱一个、帮扶一个、脱贫一个。加快建立纵向贯通省、市、县、乡、村,横向连接妇联、民政、公安、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残联等部门的留守妇女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详实完备的信息台账,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同时,要提升留守妇女就业技能。各地要优先对农村留守妇女开展职业技能、创业知识、实用技术等培训,重点组织实施好“雨露计划”、“三女”培训工程,力争“十三五”期间培训10万人次。强化绣娘技能培训,把农村留守妇女特色手工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开展技能培训与水平评定,“十三五”期间力争每年完成5万人次培训,重点引导农村留守妇女就近灵活就业。各级妇联、供销社组织要引导电子商务培训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运营模式、网上开店、产品上架、运营推广等培训。

【 编辑:陈梓瑶  作者:孟海 郜林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