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新政健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9.01.2017  12:32

 

  广西近日出台的《广西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和《广西儿科医师培养规划(2016—2020年)》(以下分别简称《方案》和《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区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0张;加强儿童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3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每年培养培训600名儿科医生

  《规划》明确,以有条件的本科医学院校为试点,率先调整儿科人才培养结构,通过开办儿科学本科专业,有效引导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向儿科方向分流和扩大儿科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增加儿科学专业人才输出,加快实施儿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从源头上解决儿科医师供给不足的问题。

  同时,实施儿科岗位政府补助政策,自2017年起,政府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新入职到儿科岗位的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按照本科4万元、硕士7.6万元、博士11.2万元的标准,补助其在校学习期间费用,计划每年招聘125人。计划到2020年,全区儿科医师数达到6300名,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3名,平均每年培养、培训600名儿科医生。

  开设儿科延时门诊和夜间门诊

  《方案》指出,将增加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作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重点支持地市级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省、市、县妇幼保健院机构建设,建成省、市、县三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拓展强化儿科、产科等服务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儿童住院床位数应逐年增加,到2020年,三级综合医院儿科床位数应达到医院核定床位的9%以上(2018年为7%以上),二级综合医院应达到14%以上(2018年为12%以上),中医医院应达到10%以上(2018年为6%以上),妇幼保健院应达到45%以上(2018年为43%以上)。2018年起,医院儿科床位占比达标情况作为公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复)审、执业校验的核心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进一步完善儿科门急诊服务流程。在全区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化示范儿科门急诊项目,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对预约患者和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安排就诊;逐步提高市级医疗机构儿科门诊预约服务比例,到2020年达到5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儿科延时门诊和夜间门诊,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合理提高医护人员薪酬待遇

  《方案》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

  合理提高儿科医护人员薪酬待遇,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挂钩。大力提升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要充分考虑儿科工作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儿科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等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

  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并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医保、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费用保障水平,减少贫困儿童和贫困残疾儿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

  《方案》明确,促进儿童预防保健,寄宿制学校或者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学校校园作用,开展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预防保健工作,减少季节性疾病暴发。

  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先与儿童家庭开展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将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儿科医师纳入签约团队,为儿童提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同时,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开通急危重症儿童急诊绿色通道,提高救治能力,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救、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到2017年,各市县至少要建立1个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

  (记者蓝彬彬)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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