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闪电”考驾照将行不通

06.04.2016  20:12

  “4月1日将实行新交规”的消息在网上热传,出现了很多误读消息。近日,南宁车管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4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139号令进行了权威解读。

  据悉,139号令主要是新增、修改了自学直考、异地办理业务、境外驾驶证换证等内容。其中,拒绝境外换证“速成”、异地可办理换证等规定引起广大关注。

 

   境外“速成”驾照换领有限制

  2013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实施以来,由于考试要求更高,出现了我国公民办理旅游签证,赴周边一些考试要求不高的国家考领驾驶证,回国后换领我国驾驶证的现象,甚至有人伪造出入境记录,购买其他国家的驾驶证。

  具体来说,按照原规定,持境外驾驶证只需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即可换领我国驾驶证。这一规定催生了“出国考驾照热”,很多人到韩国考驾照后,再回国换成我国的驾照。有的人甚至到越南等驾驶证考试不规范的国家,交钱露一面就拿驾照。

  南宁车管部门对此提醒市民,139号令对此做出了限制性规定,从立法层面彻底解决境外“速成”驾照的问题。

  (一)在第二十条增加第二款 申请人属于内地居民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护照或者《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二)第三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需要注意,一是三个月的时间必须是连续的,不能断续累积;二是取得境外驾驶证的时间要在三个月的时间段之内;三是取得驾驶证时间之前和之后的停留时间都可以计算在三个月之内;四是此项规定只对内地居民有要求,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持境外驾驶证换证仍只考科目一。

 

   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时预约连续考试

  以往,驾考学员参加考试,必须要依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路考、科目三理论考试顺序依次进行。项目环节多,群众多次预约多次往返较为麻烦,特别是对于偏远地区、路途远的考生,交通、住宿负担较重。

  南宁车管部门表示,4月1日起,考生科目一合格后,既可以约考科目二、也可以约考科目三路考,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科目二、科目三路考同时预约,在同一天连续考试。南宁市在政策支持的前提下,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可以接受科目二三同一天考试。也就是说,最优的情况下,考生只需要到考场两次,就可以考完所有科目。

  车管部门特别提醒,同时预约、连续考试的前提是满足各科目原规定的间隔时间;科目三理论考试应当是最后考的科目,其他所有科目合格才可以考科目三理论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可以当场申请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不需要提前预约。

  此外,南宁车管所还针对驾考补考推出新的便民措施,一是向考生提供免费考前场地适应服务,二是当日科目考试补考的学员,不必像以前,重新来过,可以直接从不合格项目开始补考。如科目二考试中一共有五个项目,依照规定,考生每次预约可以有两次考试机会,若考生在首次考试第四项考试不合格,以往他需要从第一项重新补考,今年4月1日起,他可以直接从第四项开始补考,只要第四、第五项考试合格,就算通过该科目考试。

 

   可异地补换领和审验驾照

  机动车驾照的补领、换领和审验业务此前要在驾照核发地进行,而139号令实施后,这些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驾考改革意见提出,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车管部门介绍,允许异地补换证的业务包括: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信息变化换证、损毁换证、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遗失补证。

  同时,139号令还简化了转入换证体检要求,即办理转入换证手续,不必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只需要自主申报身体情况。

 

   优化降级后恢复原准驾车型的程序

  2013年1月1日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建立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降级注销制度,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有记满12分、连续三次不审验等情形注销最高准驾车型。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后重新申请增驾的,需要间隔较长年限。如,大型客车驾驶证被降级为中型客车驾驶证后,需要五年以后才能重新申请增驾大型客车驾驶证。

  4月1日起,驾驶员不用等那么久了,根据139号令规定,降级注销后重新申领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缩短为一年。

 

   优化注销实习准驾车型的规定

  根据原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一些驾驶人对实习期内发生的交通违法到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逃避注销实习驾驶证的处罚。

  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在实习期内发生的交通违法,无论什么时间处理,记满12分都要注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