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气用事 为父出气打伤村干 既被拘留又要赔钱

12.10.2015  11:39

  案发地:马山县

  (因为不满村里的一些处理意见,阿福的父亲跟村干争执起来。站在一旁的儿子阿福认为父亲受到了欺负,不由分说就举起了拳头。事后,他还未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坚决不赔偿对方的医疗费用,这事最后只能由法律说了算。)

  阿福是马山县某村村民,阿坚是阿福所在村委的村干部。平时两人并无恩怨,但一次讨论中,两人结下了梁子。这事要追溯到今年2月23日晚上。当天晚上,阿福所在的村里召开群众会议,要讨论村里公益事业的建设事宜。大家都很关心村里的建设,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得很是激烈。在讨论过程中,阿福的父亲与阿坚因为对某些问题的处理意见不一致,发生了口角。两人越争辩,情绪越激动。

  阿福哪里见得自家人处于弱势,早就紧攥拳头,打算为父亲出头。就在村干阿坚向阿福的父亲解释说明之时,在一旁站着的阿福突然冲向阿坚。他对阿坚大打出手,致使阿坚多处受伤。幸好其他村民及时拦住,阿坚后来被送到马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了5天,被医院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挫伤,一共花去了将近4900元的医疗费。而阿福也因打人致伤,被马山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10日。

  阿坚出院后,曾就赔偿问题多次找到阿福协商。但阿福心里还有气,认为自己没错,而且已经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了,一直拒绝赔偿阿坚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阿坚在协商未果后,将阿福起诉到马山县法院。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一审判决阿福赔偿阿坚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000余元。

  法眼观察:

  阿福的父亲与阿坚意见不一致发生争吵时,应当通过协商的途径解决,而阿福却不理智地出手殴打阿坚。阿福应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阿福不但要接受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还需履行法院的赔偿判决。

  (法眼三人组 记者  梁侦  蒋爱云  梁静 通讯员    容何英    韦苗苗 赵福金    韦姗婷 陈桂恩    蒙立群 曾海丹 本文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