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躲出租屋造假币1天睡1小时 几天造出18986张

04.12.2014  12:49

  李某在制假出租房内外指着现场。(市公安局供图)

原标题: 一个人,五六天,18986张假币

1510万假币是如何造出来的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梁剑 通讯员廖一平 涂光照)11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结了一起伪造货币案,因犯伪造货币罪,被告人李某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这起案子涉及制造假币金额折合人民币达1510余万元之多(伪造的币种因故略去,下简称假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桂林涉案金额最高的伪造货币案。

1510余万元假币,一个人是如何造出来的?昨天,记者进行采访,还原出整个制假的全过程。

隐蔽的制假出租房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七星区福隆园(以下简称“福隆园”)。这个距离临江路不远的“城中村”,村民都自建了很多楼房,由于来这里租房的外来人口较多,这里的治安相对复杂。

在福隆园,村民张女士也有一栋自建的居民楼,除了部分房间自住外,还有很多间房间对外出租。

记者注意到,张女士的房屋位于村中,由于这些房屋一栋连着一栋,并通过各种巷道进出,她的房屋要通过几个巷道才能找到,位置非常隐蔽。

5月24日下午,张女士突然接到李某的电话,说要租一间房子,一个人住。于是,她将三楼一个单间租给对方,一个月房租100元、押金50元。当天下午,李某就入住了。

李某,49岁,来宾市象州县人。他曾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1月15日被象州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9年9月24日刑满释放。可李某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整天好吃懒做、游手好闲。

2013年,他开始吸食毒品。可他没有工作,身上根本没有钱。因为没有钱用,他便萌生了“一夜暴富”的想法。

今年4月,在来宾市一个公交站牌处,李某正好遇到以前一起吸过毒的男子阿文(化名)。阿文称,他可以用复印机复印假币,可以用来卖钱。“你学会后,由你来复印,我就负责销售,这样我们一起赚大钱。”阿文说。

于是,李某和阿文来到来宾市平南县一出租房住了20多天,期间,他不断向朋友学习,最后,慢慢学会了这门“技术”。

掌握“技术”后,李某就想开始自己伪造假币。李某说“当时,我认为,桂林市是旅游城市,从外地来的人多,所以我就想来桂林制作假币。”于是,李某就在平南县购买了伪造货币用的复印机、油墨、裁纸刀、复印纸等工具,5月24日下午,来到福隆园,租房后准备制造假币。

开工前,李某为了提高质量,他特地来市中心一银行,兑换了三张真纸币,用来复印制造假币。

便槽内残缺的假币

制造假币的工具全部有了后,我就开始关着门,在出租房里制作假币。”李某说,为了赶时间,他晚上加班制造,有时候睡一个小时,有时候只睡半个小时。

在这个约8平方米的单间内,只有一个窗户,里面没有配卫生间。李某说,入住后,除了吃饭他很少出门,不和邻居来往,也从未拉开过窗帘。

不过,他经常到三楼的公共厕所内上厕所,有时还提着一个塑料桶。入住一天多,李某从没丢过垃圾。

李某每天都小心翼翼,胆战心惊,生怕一个不小心的举动就暴露了自己的行踪。可即便再小心,也没有逃过侦查员的双眼。5月26日下午,李某再次提桶上完厕所后,侦查员快速走进厕所,便槽内留有一些没有被水冲走的湿纸团,侦查员立即将其收好,带回大队进行认真分析发现,这些小纸团全部是一些残缺的假币。

发现这个结果后,侦查员们都兴奋起来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第七大队李大队长说,有了这一点,他们就可证明这名男子,就是他们要找的人。

其实,早在5月初以前,他们就从外地公安机关处获得了一条线索:近期将有一来宾籍男子,可能会在桂林市制造假币。不过,此消息并没有说这名男子什么时间来,住什么地方,以及男子有何外貌特点。

为能揪出对方的同伙,侦查员并没有立即将李某抓获,而是全天24小时在出租房外蹲守,看他和谁接触。通过几天的蹲守,该男子除了外出吃饭外,全天大部分时间均在出租房内,并没有与人接触。

由于担心李某出售制造好的假币,5月30日下午,该大队准备“收网”。多路侦查员集结在李某入住的居民楼下,当天19点左右,侦查员突然冲进他入住的出租房内,当场抓获正在生产伪造假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并当场查获面额为1000元的伪造假币成品18986张,以及作为模版的三张真币、复印机、复印纸、裁纸刀和油墨等作案工具。

见到侦查员的到来,李某立即瘫坐在地上。

从他的表情看,根本没想到侦查员会这么快找到他。

A4纸制出的假币

办案这么多年,李大队长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假币。

五六天时间,就能制成18986张成品假币,李某制造假币手法可以说,非常之快。”李大队长说,经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鉴定,从嫌犯李某租住处查获的18986张假币均为复印假币,折合成人民币为1510余万元。

为什么会如此之快?有什么技巧呢?面对这些问题,李某说,用复印机复印假币,方法很简单,不过,难点就是放模版在复印机里一定要把位置放得准确。

据介绍,整个制作方法为:以真的纸币为模版,用复印机复印出来的,用的纸张就是普通的A4纸。一张A4纸可复印三张货币的正面图案,A4纸的反面又可以复印货币的反面图案。复印好后,只要假币的正反面正好重合在一起,就合格了,不然,这张假币就要作废。

刚到桂林时,我在出租房制作出来的假币,很多不合格,全部被我丢进水桶里,倒进厕所了。做了一天左右后,手法开始慢慢熟练起来。”李某说,他共购买了两箱A4纸复印,每箱内有8包纸,每包有500张,他已经做了大半,还差一点就做完了。由于做工比较粗糙,他做成的假币准备按厚度来销售,15厘米高的假币售价为5000元。不过,他还没有来得及销售,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

李大队长说,针对李某交代的销售渠道,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此案进行深挖。这起伪造货币案进入法律程序后,11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被告人李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称自己父母及妻子已过世,他现在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困难,希望法官能给他一次机会。通过审理,当天,法院合议庭一致意见认为,被告人李某以真币作模版,采用复制的方法仿照真币的特征非法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伪造货币罪。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暂扣在公安机关的货币三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作案工具复印机、切纸刀、手机电话等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