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出租车改革"最大公约数" 专家:需地方先行先试

18.07.2016  21:03

  【原标题:最大公约数在哪儿】

     

  姚雯/漫画 

  火车站、机场是出租车司机等活儿的老地方,但6月15日一早山东青岛这些交通窗口的出租车几乎全部“隐身”了。原来,“青岛的哥”为抗议网络约租车(下称“网约车”)和私家车营运罢运了。

  6月初,大量出租车聚集在陕西省西安市中心钟鼓楼附近,造成交通拥堵,据传也是出租车司机抵制网约车。

  不光是国内,英国、法国等也发生过数百名出租车司机开车拥堵街道进行示威,呼吁关注其业务流失困境。

  随着网约车的出现,人们出行越来越方便,但与之伴随的是传统出租车行业迅速萎缩,公共交通遭遇新变局。困境之下的出租车行业怎么改革,安全漏洞正在暴露的网约车如何接入监管?日前在“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研讨会”上,多位行业大咖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路。

  出租车市场化改革:被网约车撬开了口子  

  滴滴打车等带来的网约车模式,以及网约车规模的迅速扩张,专车、快车、顺风车这一产品线的形成,让传统的出租车市场受到了较为猛烈的冲击。

  北京祥龙出租车公司总经理吴亦军在主题发言时坦言,到了2015年以后,特别是网约车上线以后,整个出租车市场涌入一股新的力量,重新分配了这个市场,所以传统出租汽车行业感到受到冲击。

  没有网约车的出现和扩张,就没有今天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浓厚氛围的形成。但是,“如果网约车的发展不兼顾出租车,不带动传统出租车的转型升级,不看重传统出租车曾经或将来在城市交通仍然要发挥的重要作用,网约车的创新必然是不完整的,也不会行稳致远。”这是很多专家较为一致的看法。滴滴出行首席发展官李建华也表示,寻找融合发展的出路,是举办这样一场研讨会的初衷。

  “是网约车的出现和扩张,让传统出租车行业僵硬的管理办法与价格调控的矛盾更加突出。”吴亦军表示,实际上,在传统出租汽车行业,我们在所有的市场要素和经营管理要素方面都没有主动权,都是由行政配置的。“最直观的就是出租汽车价格,选什么车型也不是由我作主的,承包定额也是由政府来规定的,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上交的比例等等一系列的市场要素,都是由行政配置的。”吴亦军表示,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出租车企业在企业资本和经营管理上面的脱离。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军从1999年开始关注北京市的出租车管制,也作了一些跟踪的研究。他透露,2009年的时候世界上就有十多个国家放松了出租车管制。

  吴亦军认为,只要逐步把出租汽车企业被管制的要素放开,让我们在市场竞争当中能自主决定,就可以达到优胜劣汰的结果,鼓励好的企业扩大规模积极发展,把那些不思变革的企业淘汰出去。网约车平台最大的特点,就是突破了政府在出租汽车价格管控上面的管制。让我们这样的出租车企业自主定价、优质优价、市场调节,这就是传统企业改革的切入点。

  早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吉利董事长李书福就提交了相关提案,呼吁打破出租车牌照的垄断式管理,实行完全市场化,将出租车数量的配置彻底交还给市场,允许一线司机绕过出租车公司,直接获得出租车经营权。只要符合准入条件,便可通过交纳一定运营管理费用和公共资源占有费用,直接向市民提供出租车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施杰认为,政府应改变过去社会管理的旧思维,学习个体工商登记的办法,把出租车行业的市场放开。

  “有必要在出租车公司制与个体经营之间实现联动。出租车业务做得好的司机可以申请个体牌照,既可以做网约车,也可以做个体出租车。”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顾大松提出。

  网约车接入监管:能否政府管平台、平台管车辆?  

  不只是出租车在受困。网约车也面临发展瓶颈。一方面,“互联网+”的出行方式让乘客们有了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私家车兼职运营、安全监管不够到位、事故多发,让网约车这个新型的行业饱受诟病。有关网约车是否合法、如何管理的问题,不断在世界各地引起广泛争议。

  王军在发言中称:不是说要把网约车的监管拉到出租车原有的监管体系里去,实际上我们看加拿大、美国的一些地方,对网约车量身打造了一套新的监管体系。

  加拿大多伦多市通过立法明确了网约车的监管方向。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年5月,多伦多市议会通过《多伦多市雇用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决定构建网约车的监管体系,同时放松了对出租车的管理限制。

  顾大松介绍,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被认为构建了全新的网约车管理体系。《规定》定义了一个新概念,即私家车运输公司。相关公司需要向政府申请许可,并根据司机数量和接单数量缴纳相关费用。获得许可的私家车运输公司,可以利用手机应用为私家车司机和乘客提供信息服务,并承担审核与管理职能,相关审核标准与传统出租车行业保持一致。顾大松表示,通过“私家车运输公司”,实现政府管平台、平台管车辆的做法,值得借鉴。

  此外,《规定》还提出,网约车价格不得低于当地出租车起步价,在这一前提下,“私家车运输公司”可以自行制定价格。《规定》还适度放开了出租车的价格管制,规定出租车在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提供预约服务时,可以进行运价的上下浮动。而在巡游服务和停靠站候客时,出租车依旧执行固定价格。顾大松认为,多伦多市议会的这次修法,兼顾了网约车和出租车的利益,“采取了一种联动发展的理念,既考虑新事物网约车,又考虑传统的出租车,不是说有一方发展,就要把另一方禁止。”与会专家认为,这一网约车与出租车联合发展的理念值得思考和借鉴。

  从地方到中央:出租车立法如何规划  

  多伦多市议会作出的决定,让网约车在这个城市拥有了合法的身份。而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有关网约车的争议仍在继续。顾大松建议,不同国家和地区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

  顾大松表示,对网约车的管理创新,非常需要从试点地方吸取优秀经验并上升为国家规范,需要地方先行先试,建议把决定权给地方,通过地方法规引领创新。“网约车的创新问题,亟须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地方政府不能等靠要,不作为。”他说。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一大亮点,即在于赋予了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自主权,而其立法范围的第一项即是‘城乡建设与管理’。因此,通过地方性法规而非部门规章来引领网约车创新与先行先试,符合立法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政府参事、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称,为推进土地改革,全国人大已授权国务院在33个试点县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等几部法律的规定,出租车行业的改革也可由地方人大授权在某个区域、一定时间内暂时停止执行相关法律文件,进行试点。

  “特别是网约车乘客的安全保障、服务质量保障、网约车平台责任承担等,关系到网约车这种新业态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市民出行权益的落实,亟待地方立法先行先试摸索经验。”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维维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