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市场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建材消费纠纷

08.06.2018  21:36
 

  近日,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商标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建材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00元。

  2016年8月8日,消费者秦先生在南宁市某建材店购买了柚木地板及电视背景墙木板的整体定制安装服务,付款229345元整。消费者与商家约定,结算工程款后按照实际金额多退少补。在商家安装交付后,双方因退款数额发生争议。消费者要求商家给木地板补上木腊油,退回27153.45元,并补偿逾期退还款项的利息3000元及经济损失费10000元。商家未同意消费者的诉求,秦先生于2018年3月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该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进行调查。经了解,造成双方在退款数额上发生争议的原因:消费者对商家结算时采用的客厅电视背景墙的弧形边框线的计价方式不认可;商家在接订单时,告知消费者的计价方式仅适用于普通边框线,而实际施工的弧形边框线的计价方式高出普通边框线4倍;商家事先没有告知消费者特殊边框线的计价方式。

  在调解现场,该所工作人员针对双方存在的分歧,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耐心地辨法析理,让商家认识到自己存在的过错。经过调解,商家表示愿意承担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向消费者退回工程款23000元整,并赠送保养木地板所需木腊油。调解双方均对工商所的努力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