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索“分手费”未果怒杀两姐妹 一审被判死刑

11.04.2015  13:07

索“分手费”未果 男子怒杀两姐妹

一审被判死刑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莫秀连  黄彩桃)金秀瑶族自治县男子梁某与女友阿梅恋爱同居分手后,多次向女友索要“分手费”。见没有结果后,梁某迁怒于阿梅的姐姐,上门将阿梅和姐姐杀死。近日,来宾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6年,梁某与阿梅恋爱,并到女方家同居。2014年6月阿梅提出分手,梁某认为自己虽然没有和阿梅领取结婚证,但“入赘”到女友家干了八年农活,也帮忙建房子,要求女友支付2万元“分手费”。因双方为“分手费”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梁某认为是阿梅的姐姐从中作梗,令其“人财两空”,愤然决意杀死两姐妹。

2014年8月12日上午,梁某与阿梅通电话,再次要求阿梅给钱,又遭到阿梅拒绝。当日下午5时许,梁某持刀潜入阿梅家中,在一楼大厅见到阿梅的姐姐后,持刀将阿梅的姐姐杀死。阿梅听到喊声后从卧室里出来,同样遭遇不测。杀死两姐妹后,梁某主动打电话向警方投案。

来宾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梁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连杀两人,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当严惩不贷,虽投案自首亦不能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