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检察院持续深入开展服刑人员及刑事被害家庭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试点工作

09.11.2017  10:48

  广西检察网11月9日讯(通讯员梁丽思)秋末的早晨,阴沉的天空和阵阵的北风让室外的人感受到了初冬的寒意,而位于钦北区某小学旁一狭窄阴暗的出租屋内却迎来阵阵温情和暖意。 

  11月5日,周日,阴。 

  为了不打扰孩子们在校的学习生活,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苏莹和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的检察人员选择利用周末休息日的时间,来到四姐弟的暂居处,为这四名需要特殊关怀的孩子送去“检察官妈妈”的爱。 

  去年,四名孩子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他们的父母分别是施暴者和被害人,孩子们的双亲一个已离开人世,另一个正在服刑。四姐弟在一夜之间失去了父母,仅靠叔婶的接济过日子,其叔婶一家四口加上四姐弟的学习、生活费用全靠叔叔一人打工支撑。了解到孩子们的窘迫和困难后,当时我院立即代四姐弟申请并发放了1.5万元的司法救助资金,并协调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了低保,及时解决了四姐弟读书生活的燃眉之急。此次回访,意在对四姐弟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以便及时提供多方位的救助保护措施。 

  在与四姐弟及其叔嫂的谈话中,“检察官妈妈”们详细询问了孩子们学习生活、身心健康,以及在校与老师同学相处等方面情况,了解他们目前面临的困难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向他们赠送了米油、笔记本、笔等生活学习用品,并鼓励他们自立自强,努力学习、相亲相爱、相互扶持。 

  之后,“检察官妈妈”们向四姐弟赠送了该院编制的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宣传画报并讲解了相关法律小知识,叮咛教育姐弟们要遵纪守法,同时增强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未检人深知,“”不应仅仅体现为简单的司法资金救助,“”是持续性的、多方位的。往后,未检人将会继续致力于协调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为该类“特殊的孩子”办理学习生活资助以及减免学杂费等,为适龄的孩子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等。 

  给“特殊的孩子”送去“特殊的爱”,是该院持续深入推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项目试点工作的具体举措之一,彰显了检察机关未检人的司法人文关怀,传递了法律温情。此次回访只是该项救助保护项目工作的剪影之一,救助关怀特殊群体的路上,未检人未曾停歇。 

    (作者单位:钦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