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划分有等级 离婚财产要注意申报(图)

17.05.2016  13:33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何书俊 通讯员兰钰烨

   核心提示

  昨日是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集中受理施行第一天,柳北区人民法院在当日上午开始受理柳州市四城区的所有家事一审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那么,伴 随着家事少审案件集中受理,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促进家事少审案件审理,柳北区人民法院又有了哪些举措和亮点,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现场

 

  不少当事人递交材料

  “上午先去了鱼峰,后来被告知要在柳北受理,连忙赶过来了。”昨日上午10时许,市民廖女士提着一袋诉讼材料,来到位于柳州市回龙路8号的柳北 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交完材料后,她长舒了一口气。廖称,她递交的是离婚诉讼请求,原本按照她和丈夫的住址,案件是在鱼峰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但是她 一早到鱼峰法院立案,接待的法官告知她市区所有的家事案件都统一归柳北法院受理,于是,她连忙打车来到这里,“还好,没有耽误,终于立案了”。

  市民张女士排在廖女士后面,她想咨询办理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和程序,但是还没准备好诉状及相应的材料。交谈过程中,法官得知其家庭生活较为困难,建议她到法律援助中心去申请法律援助。

  在诉讼服务大厅的家事立案接待窗口,记者看到,不少当事人正准备递交材料,有的当事人因不清楚立案的流程,工作人员及时给予指导,除了可通过专 门的电子触摸屏查询立案流程,在诉讼服务大厅的书写台上,还有专门的《家事案件诉讼指南》,其中包含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等内容,当事人按照指引可以轻松完成家事纠纷的立案。

  据柳北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当天上午,也有当事人和廖女士一样,从其他城区赶到该院进行家事纠纷立案,人数虽然不多,但是随着时间推移,相信 会有更多的当事人前来。目前,市区其他三个城区的基层法院如果接到当事人家事案件的立案请求,都会提醒当事人到柳北法院来。当事人如果对于立案还有疑问, 可以拨打柳北法院立案预约电话0772-2563535进行咨询和预约。

     下个月启用新楼

  昨日下午,柳州中院院长赵志军、副院长闭文军、柳北区区委书记周思泉、区长左崖也一同来到诉讼服务大厅,视察家事少审工作情况。据柳北法院覃舸 院长介绍,柳北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从5月16日至5月30日受理四城区(城中、柳北、柳南、鱼峰)的一审家事案件以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从6月1日开 始,位于柳州市广雅路北三巷10号的家事少年审判大楼(原郊区法院办公楼)将正式启用,届时市民要在那里进行家事案件的立案登记。

  在立案现场,市民陈先生将亲戚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也当做家事案件来立案,法官给予了解答并协助其重新立案。据了解,目前,柳北法院集中受 理的家事案件类型主要是婚姻关系类、亲子关系类、继承类,特别程序中的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以及监护权 特别程序案件也是受案的范围,市民应当注意,避免造成诉累。

   举措

   引入家事调查员

  为更好地促进家事审判工作,柳北法院引入了家事调查员制度。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由妇联、司法等部门及基层群众组织推荐的家事调查员接受人民 法院委托,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针对特定事项,通过走访邻居、亲属、社区、工作单位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状况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状况,向法 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出庭陈述意见,提出纠纷解决方案等。

   配备家事调解员

  为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充分发挥家事纠纷联动合作机制的作用,柳北法院专门配备家事调解员,负责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家事调解员到庭协助调解:1.妇女、老人、儿童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严重侵害的;2.涉案标的较大,或案情较为复杂,当事人 未委托律师参与诉讼的;3.当事人情绪不稳定,可能出现不理智行为的;4.协助调解有利于促成纠纷解决的其他情形。

   心理疏导进法院

  为了更好地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缓和起诉争议引发的当事人心理困境,柳北法院和柳州婚姻家庭情感咨询服务中心合作,聘请该中心的婚姻家庭咨询师作为婚姻家庭案件疏导师,同时也作为人民陪审员,介入案件的审理,针对当事人的症结进行心理疏导。

  在诉前调解阶段,当事人申请心理辅导或者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需要接受心理辅导的,可以将案件交由家庭咨询师做心理辅导。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 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建议当事人及遭受家庭创伤的人,特别是妇女、老人、儿童接受心理疏导。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院也会及时对未成年被告人和被害人 给予心理干预和辅导,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获得精神上的抚慰和鼓励,促进审判工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离婚财产要申报

  为理清和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保护处于经济弱势地位一方的合法权益,规范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公正、高效地审理离婚案件,柳北法院特别制定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

  离婚案件财产申报是指诉讼当事人对自己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如实地向法院申报,提交《家事案件财产申报表》,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 报和拒绝申报的,人民法院可以:1.推定另一方关于对方财产情况说法是成立的;2.延迟申报、不完整申报,浪费司法资源的,则多承担相应的诉讼费;3.虚 假申报,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处以训诫、具结悔过乃至罚款和拘留;4.欺瞒漏报的,在本次离婚诉讼或日后的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之诉中,对其不分或者少 分共同财产。

   颁发安全保护令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防止家庭暴力对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成员的侵害,提升家庭弱势成员的人身安全,柳北法院制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

  家庭暴力受害人因正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可能,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将有可能使其人身安全受到严重侵害,可以由其本人或者其 近亲属、所在单位、社区(组织)、公安机关、庇护所、妇联组织、人民检察院等向人民法院申请紧急人身安全保护。人身安全保护令分为紧急保护裁定和长期保护 裁定。紧急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为15天;长期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为3至6个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 长。

   家暴要划分等级

  为了解决婚姻家庭案件中家庭暴力受害人“举证难”问题,保证人民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依法保障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柳北法院还制定了家暴认定评估表,对家暴行为进行了等级划分。(见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