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咏梅当选自治区妇联主席

23.06.2017  16:33
    2017年6月12日,自治区妇联召开十三届三次执委会,选举刘咏梅同志为自治区妇联十三届执行委员会主席。此前,自治区党委任命刘咏梅同志为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  
  投票选举自治区妇联十三届执行委员会主席
    新当选的妇联主席刘咏梅(左四)与自治区妇联十三届执委领导班子成员合影     刘咏梅在会上说,妇女儿童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家把自治区妇联主席的接力棒交到我手上,作为一名妇联的新人,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刘咏梅提出四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地带领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牢固的宗旨意识,自觉承担起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做党的好女儿的政治任务,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妇女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是勤奋学习,切实提升履职尽责的工作本领。“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要提高学用政策的水平和能力,通过不断提高自身服务妇女的水平和能力,引领广大妇女大力弘扬“四自”精神、提高素质、激发活力。   三是爱岗敬业,改革创新,尽心尽力为妇女谋福祉。要按照自治区妇联十三届二次执委会提出的要求,扎实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巾帼建功、家庭文明建设、妇女儿童维权、强基固本“五大行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当前,尤其要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做好带领贫困妇女脱贫致富的各项工作,要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是廉洁从政,敢于担当,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推进妇女事业发展有机结合,始终保持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会议还替补了杨国荣,增补了陈佩华、何美娥为自治区妇联十三届执委。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巡视员陈映红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