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初中新生报名延长至5日家长需看清招生条件!

02.07.2016  17:21

  家有将读小学或初中孩子的家长请注意了!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7月2日至3日为南宁市区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今年初中新生报名时间延长两天,即7月2日至5日。根据往年经验,有不少家长因所需材料准备不齐全,报名时不得不“返工”。为此,教育部门提醒广大家长,带孩子入学报名时莫忘带齐证件。

   地段生  时间为2日至5日  必备证件要带好

  今年中小学新生报名仍采取以户口所在地家庭实际住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其中,7月2日至3日,为南宁市区小学新生报名时间;7月2日至5日,初中学校接收新生报名材料。

  今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可报名南宁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小学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公办小学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不得招收择校生。另外,各小学(含民办小学)要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

  需要提醒学生和家长注意的是,南宁市将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定向生名额分配到市区内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今年,南宁提高了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定向名额比例,从去年的45%提高到50%,这一比例还将逐年提高。

  市教育局提醒,定向生名额分配到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拥有本市户口的初中新生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初中毕业时将失去竞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的机会。建议家有小升初考生的家长选择就近入学,不要盲目择校。

   随迁子女  各城区有所不同  看清招生条件

  据介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入学时间和方式,各城区有所不同,家长们千万看仔细。例如,今年青秀区将随迁子女小学新生的报名安排在7月3日进行,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有22所,其中教育局委托的公办学校有13所、有资质的民办学校9所。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符合政策情况下,青秀区原则上按以下顺序优先安排入学:①在青秀区内购买家庭独立住房并入住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②在青秀区居住时间越长越优先,提供居住证记录;③在青秀区经商或工作时间越长越优先。

  8月22日,青秀区对未获录取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配,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由接收报名学校通知家长。8月26日—31日各相应学校为少数错过报名时间的适龄儿童补办招生手续。

  同时,记者了解到,兴宁区、西乡塘区和江南区等城区也制定了各自的“优先条件”。例如,兴宁区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以下条件排序优先录取:①购房居住优先;②租房居住优先;③工作年限优先;④孤儿;⑤独生子女或双女结扎家庭;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兴宁区特别提醒家长,不用提前长时间到校排队,也无须到多所学校报名、递交材料。另外,三塘镇、五塘镇和昆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报名点设在各镇中心校总部。

  而江南区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情况下,列出了10项优先分配的附加证件,包括见义勇为奖、诚信守法先进等荣誉证书、明晰家庭房产证明、纳税凭证等。

   无房户  不用开无房证明  需填写承诺书

  往年,地段生的家长无房产的,需自行到房产部门开具“无房证明”,今年这类家长不必亲自到市住房局开具学生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方便家长办理入学手续,避免出现学生家长扎堆到住房局排队开具无房证明的情况,今年市教育局继续与住房局共同推出便民服务措施。即在市区小学和初中招生期间,由市、城区两级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统一代为无房户学生、家长查询学生家庭住房状况,家长只需在学校填表申请即可免费查询。

  据了解,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包括三代同堂家庭),可按家庭实际居住地确定地段学校报读,学校优先录取其他独立产权生源,如地段学校生源超过学校招生能力,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同时,家长需填写承诺书,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住房局进行住房状况查询。

  另外,拆迁户子女按拆迁后实际居住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拆迁部门协议书、拆迁办就读证明和居委会居住证明到地段学校报名就读。

   特别提醒

  ●多套房产的以实际居住为准入学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的,按照该套房产地址确定地段学校就读;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的,按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地段学校就读;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的,可按照共有产权房产地址确定地段学校就读;

  父母既有独立产权房,又有共有产权的,学校优先录取独立产权生源。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南宁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任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小学新生报名

  报名时间:7月2日至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在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准备资料: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有效证件(含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

  名单公布:7月16日,市区公办小学统一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小学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初中新生报名

  报名时间:7月2日至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在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报名

  准备资料:联系卡、户口本、房产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等。

  名单公布:  7月9日至10日,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将向初中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可到初中临时报名点领取。

编辑:陈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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