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万兵副厅长到柳州市调研社区康复、社区戒毒工作

11.02.2015  17:42

    2015年1月12日至13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卢万兵带领司法厅办公室、计财处有关人员及自治区第二强制戒毒所领导,先后到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司法局及其所辖社区调研社区康复、社区戒毒工作。

    卢副厅长一行实地走访了柳州市柳江县、城中区司法局、柳侯社区和柳州市鱼峰区荣军司法所,听取了有关社区康复、社区戒毒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走访过程中卢副厅长详细了解了社区及街道司法所目前在社区康复、社区戒毒工作有关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流程、经费保障以及人员编制安排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走访后,卢副厅长对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政府和城区司法局及社区、街道司法所社区康复、社区戒毒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一是市政府、城区政府及社区(街道)三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始终把禁毒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在开展社区康复、社区戒毒工作中以人为本,营造舒适、宽松的社区环境,高度重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身心健康,努力构建社区环境的和谐气氛,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了一个找回自我、重拾自尊的平台,基本消除了社会对他们的歧视,有效地巩固了戒毒成果,促进了社会和谐。三是立足现有条件整合人力资源,社区(街道)基层单位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推进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融入社会、就业安置“四位一体”社区戒毒康复新模式。在积极探索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教育管理和治疗挽救的新途径新方法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现场走访结束后,卢万兵副厅长与柳州市政法委书记张永刚进行了会晤,双方就如何建立以市委市政府领导、城区司法局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强制戒毒所协助参与、志愿者服务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制充分交换了意见。

 

    卢副厅长在柳州市城中区司法局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