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润东副巡视员调研贺州市“河长制”工作

26.10.2015  17:48

  近日,为推进我区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河湖水生态环境及健康,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陈润东到贺州市调研“河长制”工作。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平桂管理区马尾河、沙田河、富江河的河道整治及河长制管理、农村垃圾及排污处理、矿场整治等现场,详细了解平桂管理区推行“河长制”的起因、过程、模式和成效等情况,并与贺州市及八步区、平桂管理区水利局和部分“河长”就推行“河长制”进行了座谈交流。

 

  在座谈会上,陈润东副巡视员对贺州市委市政府率先在全市范围进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推行“河长制”工作予以了肯定,实施河道管理“河长制”,建立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道良性管护机制,是我区河道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贺州市辖区各县区均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乡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市、县、乡、村四级逐级落实“河长”,形成统筹安排、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利于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河道资源,有利于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河道,实现河道资源长效管理、长期发挥效益。针对“河长制”实施推行期间的约束及制度建设,要针对问题导向解决河道污染、乱搭乱建、侵占河道滩地等问题,就如何制定奖惩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以及长期坚持基础性工作、量化河道管理目标、抓住河道管理重点,重点解决农业垃圾污染、违法违规涉河行为等突出问题,要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建章立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促进河道管理群众参与、社会化购买服务,要以好办法、硬措施,确保水清、岸绿、设施配套、人水和谐。

 

  广西水利工程管理局等领导陪同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