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专员办:严把“四关”抓好农业保险预算监管

11.05.2015  10:57
  职能调整以来,内蒙古专员办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监管新途径,紧紧围绕预算、结算和决算关键环节,严把政策落实、数据搜集、监督检查和作风建设四关,提高了农业保险预算监管成效。

  一、严把政策落实关,确保补贴结算到位。督促地方贯彻落实国家农业保险政策,是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监管工作的基础。为此,  内蒙古专员办着重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农业保险相关政策文件,达到吃透政策精神、把握要求尺度、减少执行偏差的效果,进一步增强预算监管能力;二是严格对照文件规定,认真审核地方财政部门报送的2014年度农业保险情况,核查确认了2014年度的小麦、玉米和大豆等作物种植业承保面积,公益林和商品林等森林承保面积,能繁母猪、奶牛和育肥猪等养殖业承保头数等。在此基础上,内蒙古专员办核实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金额,确保中央与地方财政保费补贴结算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二、严把数据收集关,夯实预算监管基础。内蒙古专员办分别从地方财政部门和保险公司收集了农业保险的相关数据,建立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监管基础数据库,涵盖了补贴险种的主要核算要素、保险费率、财政补贴比例以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方案、资金测算表和地方财政资金承诺函等信息。进而方便相关数据的对比分析,找出预算监管重点,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为2015年度农业保险补贴预算执行监控和2016年度预算审核工作打好基础。

  三、严把监督检查关,强化日常动态监管。专员办职能调整以后,内蒙古专员办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监管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一是严格控制专项检查的数量,发挥就近监管优势,坚持灵活性、创造性地开展预算监管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检查。二是加大农业保险非现场监管,突出日常监管、动态监控,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提高预算监管的严肃性和针对性。三是督促地方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足额安排本级预算资金、及时分解下达上级预算指标,及时发现和纠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力争消除补贴资金在预算、拨付、结算、决算等环节的隐患。

  四、严把作风建设关,防范廉政执法风险。为做好新常态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内蒙古专员办制定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监管工作预案,明确了预算监管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岗,具体任务落实到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杜绝“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等行为,努力创建文明监管环境,保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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