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专员办:夯实预算监管基础数据信息工作

09.04.2015  15:04
  2014年以来,湖南专员办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加强预算监管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工作职能调整,在开展动员部署、加强学习培训、调整处室职能、做好工作衔接、梳理业务流程、建立相关制度、抓好信息化建设、开展工作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并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近期,湖南专员办着眼于进一步“夯实基础”,在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今后高效开展预算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坚持一个原则,明确工作方向。在财预〔2014〕352号文件下发之后,办领导专门召开会议,对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基础信息工作进行了明确,并制定了“全覆盖、递进式、可持续”的原则。“全覆盖”即收集的基础信息要覆盖全部45家中央驻湘预算单位和所有中央对湖南省转移支付资金;“递进式”即对于基础信息的收集和整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先建好信息库框架,而后按照先易后难的方式向信息库中添加收集整理的数据,并不断加以完善;“可持续”即在基础信息库建立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业务工作对信息库的需求,考虑到今后预算信息变化的趋势,确保信息数据收集和使用的可持续性。

  二、依托两类资源,解决信息来源渠道。在基础信息数据收集过程中,主要是依托于内外两方面资源。一是依托于本办内部既有资源。湖南专员办历来十分重视基础信息的收集工作,各处室在日常工作之中积累了大量的各行各业的数据信息,包括财政部下达的各类文件和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被监管单位信息;二是依托于外部数据资源。加强与被监管单位的沟通与联系,获取有关数据信息。如在今年1月召开的中央驻湘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工作会和湖南省财政工作会议上,对各相关单位提供业务信息的工作明确了相关要求。各处室也随后召开与归口联系中央预算单位的座谈会,对有关信息资料通达渠道进行明确,同时也征求了各单位对信息收集工作方式和流程的意见建议。

  三、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内部数据资料汇集。在此次处室职能调整过程中,各处室将既有信息数据进行了全面清理和采集,将与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源再次进行了分类归集、建档;二是现场收集整理。在日常审核和专项检查中,收集有关单位的各类财政法规文件,中央驻湘单位的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机构人员情况表、部门决算报告、资金余额表、预算执行进度表,以及中央对湖南省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等资料;三是系统报盘导入。利用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契机,在试点运行中央部门预算系统,实现与中央驻湘预算单位实现互通的同时,将中央驻湘预算单位的有关预算信息以报盘形式导入系统管理。在此基础上,还专门对以上收集整理的信息进行基础性判断与评价,通过分析进行科学分类,促进数据信息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四、建立四类数据库,夯实预算监管基础。通过收集和整理中央驻湘预算单位的基础信息,梳理中央对湖南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情况等,初步形成了以下4类数据库。一是政策法规库。截至目前,已包含各类办法文件共计195个,其中:财务制度类56个,工程建设类10个,集中支付类5个,票据管理类4个,预算管理类17个,资产管理类21个,税收法规类62个,违纪规定类3个,政府采购类4个,其他法规类13个;二是基础信息库。采集了45家中央驻湘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表、财务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等数据,形成了单位基础信息库;三是财务数据库。收集了45家中央驻湘预算单位近年来的部门决算报表、资金余额表、预算执行进度表等资料;四是转移支付资金数据库。对2012年以来财政部下发的1600余份文件中涉及的经建、教科文、社保等10类计6000余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有关情况进行收集整理,详细登记了项目的内容、资金额、拨付时间等要素,方便随时分类查找。同时,还结合实际工作,在其中设置了日常审核审批业务数据子库,详细记录了2012年以来的日常审核审批业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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