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厅印发暂行办法 对行政执法实行双随机抽查

16.12.2016  19:04
    12月7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暂行办法》,落实安徽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
    “双随机”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安徽厅此次“双随机”重点抽查6个方面内容:测绘资质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行为;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生产、销售、进口、出口等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矿产资源统计资料和采矿权人直接报送的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大型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等情况监督检查;地勘单位的地质勘查资质及其地质勘查活动监督检查。
    安徽厅强调,合理建立“双随机”抽查数据库,在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时,要根据市场主体总量、监管人员数量以及行业属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同时,建立信息库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调整执法人员信息库和检查对象信息库,并对信息库专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