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五措施”加大脱贫攻坚财政专项预算投入

10.07.2016  09:16
  上林县采取“五措施”加大脱贫攻坚财政专项预算投入,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5073万元,增量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增量的34.55%,安排增量的比例高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增量20%以上的要求,有效地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一是明确责任。成立县脱贫攻坚财政预算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实施规划,加大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各金融机构根据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需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建档立卡扶贫村贫困户及相关实施方案。  二是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财政与扶贫主管部门、涉农部门之间的各项扶贫及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统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财政部门内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盘活存量投入。财政部门去年和今年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总额为1089万元,可统筹资金中用于扶贫开发的金额占比达50.72 %。 

  

  

  四是完善管理办法。清理现行各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对乡镇政府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予以必要授权,充分赋予乡镇立项和审批权限、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权限和项目验收权限,为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大扶贫支持力度创造条件。  五是加强绩效考评。建立健全可操作、能落实、可考核的扶贫资金筹措、整合、投入和使用管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机制,对不按规定投入和使用管理扶贫资金,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确保精准扶贫工作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