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食药监局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15.03.2017  00:28

为保障全县各学校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近期,隆安县食药监局对全县学校食堂进行了集中整治。

一是全面落实学校食堂主体责任。与全县中小学(含教学点)、幼儿园食堂法定负责人签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明确责任,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强化学校食堂自律意识。

二是开展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开展了第一季度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管理制度建立实施及责任落实情况等,特别要检查食堂后厨有无过期、霉变和腐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有无使用地沟油、病死病害猪肉和农残超标的蔬菜,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等;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及隐患的,及时提出监督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严厉行政处罚,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现象发生。完成了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监督检查,使全县的学校食堂达到了“四个100%”即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100%”、监督检查覆盖率100%”、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率100%”、信用档案建档率100%”。

三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户集中整治。按照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规范的“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单留存、原料公示、场所清洁”5项标准,对学校周边的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等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查处“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超过保质期和“一非两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有效净化了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市场。

四是注重宣传。每检查完一个学校,结合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强化其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在我局门户网站、微博以及县电视台上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升他们辨别真伪的能力;利用学校宣传栏、电子屏、黑板报等载体向学生传播健康饮食理念,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抵制垃圾食品。共开展专题培训讲座3场,培训400余人次,发布安全常识120条,张贴宣传画20余幅。

五是强化应急。指导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有效应对、控制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健全舆情监测、信息通报、预防预警、危害控制等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负面影响和社会危害,防止因舆论误导、方法不当等原因造成人为扩大事态和社会恐慌。

县食药监局还对各校快检箱配备使用以及“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快检箱配备和“明厨亮灶”工程的实施和推广,能够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化、技术化水平,提振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