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关绩效管理 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14.01.2016  09:35

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和重要保障。近年来,审计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运用绩效管理平台,植入目标导向、落实导向、成果导向和公众导向等模块,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坚持目标导向,不断提升审计监督的科学性

近年来,审计厅紧密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中心,认真研究谋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推进工作目标的路线图,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落实具体工作的责任人,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提升审计监督的科学性。

(一)科学筹划年度工作目标 审计监督是审计厅的主要职能。审计厅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这一方针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认真贯彻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 一是 坚持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根据审计监督职责,审计厅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中心,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年度审计目标,合理选择审计重点,细化分解到各处室、单位。 二是 坚持突出审计重点、难点。 根据年度项目计划制度安排,每年8月底前提出要求,组织各有关业务处室开展立项调研工作,编制《审计(调查)项目立项建议书》,并利用厅部门网站征求社会公众、区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或分析相关数据,及时准确把握审计热点难点问题。

(二)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一直以来,审计厅着力发挥审计监督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和“经济卫士”功能。 一是 着力监督重大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审计署部署,组织实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加大对中央、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组织开展政府性债务审计、土地出让金等专项审计,以及财税、金融、产业、外贸等政策落实情况,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注重监督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开展情况。 持续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揭露和查处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保障性住房分配、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关注“三农”、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资金和项目情况,推动惠民富民强民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突出监督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尽责情况。 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全程跟踪监督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促进政府投资效益提高。探索监督检查资源环境情况。持续对水利、土地、矿产等资源以及环境保护情况实施专项审计和调查,重点审计环境工程建设和生态综合治理效果,揭露、查处危害和破坏资源、环境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坚持紧盯目标实现的关键点 坚持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厅领导具体负责制。认真按照绩效管理的“5有”要求,针对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制定《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目标、对象、范围、审计组织方式,以及组织实施的程序步骤和时间节点。根据各业务处室的审计力量,统筹安排,整合审计资源,实施科学搭配,密切协作配合。同时,注意加强项目执行进度督导,确保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坚持落实导向,不断提升审计监督的效率性

近年来,审计厅注重加强审计实施全过程管理,强化各环节督查,审计监督效率逐步提升,均按时按质较好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

(一)加强责任意识,落实职责分工。 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后,进一步明确分工,着力落实责任。通过与各审计组沟通协商,明确各审计项目的现场审计和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以及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的时限和期限,并在厅内网和办公楼进行公示。

(二) 加强审计业务流程时效控制。 按照审计项目实施时间要求,对下达审计通知书、完成现场审计、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反馈意见、召开业务会议、出具审计报告等各个审计业务工作环节的时限进行全面监督。要求各审计组分别按月、按季度向办公室填报审计项目台账和《审计项目进度计划及执行情况表》,审计组在实施审计项目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审计事项,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申请延期并报厅领导审批。加快审计报告等业务文书的办理效率。及时推进召开审计项目审理会和审计业务会,限时完成各项审计程序,高效推进出具审计报告。

(三)加强审计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的督查。 加强审计项目实施进度跟踪,对审计项目执行责任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和通报。同时,推动定期召开审计项目进度与质量点评会,促进各审计项目如期完成。

三、坚持成果导向,不断提升审计监督的效果性

审计厅积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坚持审计质量为主线,以工作成效为导向,突出工作质量和成果。

(一)加强审计质量控制 一是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推动审计工作创新发展。 审计厅党组认真研究总结存在的“短板”,大力倡导创新理念,积极推进审计管理、审计组织方式、审计技术方法、机制制度等创新,推动审计工作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型。2011年以来,该厅先后建立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本级绩效审计操作指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46项,促进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是加快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 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实现了审计技术的升级和转型。 三是坚持质量控制关口前移。 突出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开展“二次审理”制度,对审计项目实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预审理和审计报告(代拟稿)正式审理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2011--2015年,审计厅机关本级共组织实施审计项目614个,审计查出问题金额3504.66亿元,其中违规金额133.36亿元;上交财政、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归还原渠道资金、调帐处理等处理处罚803.59亿元;审计促进拨付资金到位4.81亿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3.03亿元,核减投资额5.10亿元。

(二)加强审计成果利用 一是积极创新审计成果运用机制,提升审计成果利用率。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分析问题深层次的原因,揭示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等问题,立足于完善体制、健全监管、规范秩序等目标,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及制定完善制度提供参考。 二是推进建章立制,促进规范化建设。 积极建言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推动财政、金融、投资、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和发展。2011—2015年,共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7162个,提出审计建议2654条,被采纳2326条,采纳率87.6%;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76项。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要情和审计信息205篇,其中95篇自治区领导批示相关部门整改。

(三)加大违纪违规违法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 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查深查透查实,揭露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案件线索,惩治权力运行中的贪腐行为。2011--2015年,审计发现违纪违规违法线索150起,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违法违纪违规人员358名,涉及违规金额8.10亿元;同时,向自治区有关部门等提供相关资料近百份,查证有关人员的违纪违法情况,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利剑作用。

(四)着力加强审计整改工作落实 2012年,审计厅在全区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机关审计整改管理暂行办法》。推动了各级审计机关在2008--2011年期间实施审计项目中发现的一批拖时较长、涉及部门多、整改难度大、涉及民生利益的问题得到整改。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推进了常态化的审计整改工作,先后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审计整改检查跟踪机制,每年定期收集整理全区审计项目的审计整改台帐,组织专项检查组,深入市、县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检查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并向自治区政府报告整改情况。近5年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率都达到80%以上,达到“审计一项资金、规范一个单位、完善一项制度、促进一方发展”的审计目的。

四、坚持公众导向,不断提升审计监督的公正性

近年来,审计厅注意搭建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完善密切联系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提高回应群众诉求的能力,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审计厅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认真梳理和保留权力事项20项,制作了权利运行流程图,并编制厅机关的责任清单11项,公布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站、自治区编办网站和审计厅部门网站,揭开审计工作“面纱”。积极走入社会公众视野,介绍审计工作情况。自2010年始,审计厅每年安排一名厅领导和部分业务处长参加自治区纠风办与广西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设的“厅长在线”节目,答复社会公众咨询,对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民生、政府投资、“三公”经费、资源环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释疑解惑。积极探索审计公告的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审计公告制度,有序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工作。2011--2015年,通过厅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告预算执行、关系民生事项等109份审计结果报告。

(二)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在服务对象、本系统干部职工、同级部门等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审计厅及时进行梳理分类,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并把整改责任分解到相关处室,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及时在审计厅部门网站公示。方案制定后,审计厅主要负责人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切实回应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近年来,审计厅还通过部门网站设置的“厅长信箱”、“政务咨询”、“监督投诉”、“意见征集“栏目,受理社会公众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和诉求,回复率达100%,获群众好评。2013年,在区直部门网站评比中荣获“第一名”。

(三)积极拓展服务职能 审计厅在坚持审计监督的同时,坚持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促进被审计单位解决征地拆迁、农村环境改善、农民工工资保障等问题,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2011年,在六景至钦州港、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跟踪审计中,发现多起因建设施工影响附近村民用水难问题,审计组帮助联系专业公司,在沿线挖了11口水质良好的饮用水进,受到群众称赞。2012年春节前,因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因资金紧张,造成业主无法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审计厅以《审计要情》反映,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方协调,落实资金,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上半年,审计厅在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因大量违章“抢建、扩建”房屋严重影征地拆迁工作的问题,及时以《审计要情》的形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督查,并经过当地政府的多方努力,该问题得到解决,确保了“西江亿吨黄金水道”战略部署的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施工。

五、坚持绩效导向,不断提升审计监督的整体性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审计厅坚持机关绩效管理,不仅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还是在机关各项建设等方面,均逐步上了新的台阶,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不断提升。

(一)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节奏感进一步提高,形成了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务求实效的良好氛围。机关工作秩序更加规范,文电管理更加高效,会风和文风更加务实,开短会,讲实话、干实事蔚然成风。在精准扶贫方面,建立健全厅领导挂钩联系点制度,帮扶基层力求实效。在“审、帮、促”上,强化了审计服务职能,办事效率和机关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得以树立。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审计,较好地坚持规范执法。近5年都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政府裁决等案件。 

(二)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在审计质量上,审计项目质量逐年提高,多次荣获审计署优秀项目表彰,以及优秀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审计时效上,严格控制审计现场工作时间和延时管理,加强对项目责任处室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极大地提高了审计工作时效意识。在审计方法上,积极探索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审计相结合,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等不同类别审计项目的融合,实现审计成果共享,提升审计绩效。在审计组织方式上,对全区性的审计项目和行业审计项目,采取自治区、市、县三级审计机关联动的组织方式,利用大数据审计方式,集中力量打“攻坚战”。在审计实践中,探索出“一套人马,两个项目,三个报告”的方式开展审计,形成了统一组织形式,统一规范操作,统一文书要求,统一审计重点,统一交叉审计的“五统一”组织管理模式。

(三)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 近年来,审计厅在着力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的同时,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党风廉政、精神文明、依法行政、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建设。在审计队伍的建设上,一方面,着力开展审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每年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并定期组织审计回访活动,防范审计人员廉政风险。多年来,没有发生干部职工因违纪违规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积极主动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近5年来,审计厅被评为 “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全国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自治区绩效考评优秀单位”、“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