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举行加强耕地保护改进占补平衡《意见》新闻发布会

26.01.2017  20:32
    1月2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农业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余欣荣,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卫星介绍了《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胡凯红主持发布会。
    姜大明介绍,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为做好新时期的耕地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7年1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的《意见》,一方面,从目标导向出发,围绕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系统提出了加强耕地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约束性多措并举保护政策,进一步增强了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可操作性,推动耕地保护制度和政策更加定型和成熟;另一方面,从问题导向出发,坚持统筹协调与差别化管理相统一,进一步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推动耕地保护权责利相统一,更加广泛地调动各方面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姜大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和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见,提出了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时隔20年,中央又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在承前启后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明确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他特别强调指出,目前我国粮食连年增产,粮食的库存也比较多,但是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绷紧耕地保护这根弦,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在这个问题上一旦出现闪失,就会犯难以挽回的颠覆性错误。
    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护耕地的重大举措。韩俊介绍,《意见》就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了三方面重要政策举措:一是整合财政资金,并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全面推进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三是强化基础支撑,建立科学的耕地质量和产能评价制度体系。
    余欣荣介绍,《意见》在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要求:一是严格实施耕地的数量保护,既做到“少占”,还确保“补足”;二是强调耕地质量保护,努力实现“建好”这一目标;三是扩大耕地轮作休耕的试点,落实耕地生态保护。
    针对如何改进和优化占补平衡管理,曹卫星指出,《意见》按照“控占用、调方式、算大账、差别化”的思路,提出了改进和规范占补平衡管理新的政策措施。“控占用”,就是要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从源头上减轻占补平衡的压力;“调方式”,就是要转变补充耕地的方式,尽量减少未利用地的开发,着力通过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来落实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算大账”,就是要从单纯强调项目挂钩算细账,转向兼顾区域平衡上算大账,更好地落实地方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差别化”,就是要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和项目差异,实事求是地解决占补平衡的困难,构建“县域平衡为主,省域调剂为辅,国家统筹为补充”的占补平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