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加方乡:奖励机制推动“生态乡村”建设

14.07.2015  13:05

  为了激发广大群众对参与“生态乡村”建设活动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并推进村屯群众支持、配合、参与“生态乡村”建设活动的长效机制,加方乡出台了《加方乡“美丽加方·生态乡村”活动评比表彰制度》以全面推动“生态乡村”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该制度明确了表彰的内容、评比的标准以及奖励标准。该制度规定,凡是通过考核被评为当季全乡“最美村屯”的,由乡“乡村办”组织进行表彰;颁发流动红旗,给与奖励500元,连续两次被评为“最美村屯”的在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对于被评为“环境卫生文明户”的由乡乡村办给予颁发“环境卫生文明户”牌,在村屯张榜公布。《制度》还明确规定了考评工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评,评上“最美村屯”的一个给予行政村绩效考评分加1分的奖励。

  “通过推行‘生态乡村’建设奖励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村干部和村民参与‘生态乡村’建设活动的积极性,对‘生态乡村’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加方乡人大主席蓝云说。(韦绍群 黄惠洋)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