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开展2015年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30.09.2015  14:57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强化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工作,严防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南宁市农业委员会于9月9日至28日组织开展全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
      根据南宁市辖区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分布现状,检查工作分为三个工作组进行,实行组长负责制,执法过程中检查人员着统一执法防护服、佩戴执法证件。
      检查工作以现场检查为主,内容包括各实验室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实验室内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动物病料采集与使用、菌(毒)种保藏、实验室操作、安全保卫、卫生防护、感染控制等管理制度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以及上岗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情况;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含剧毒品)及样本的保藏使用管理情况;动物疫病病料采集、使用管理及实验室“三废”处置等情况。
      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南宁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不到位,部分实验室设立单位没有与实验室工作人员签订《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承诺书》;二是实验室人员学习培训不足,有些实验室缺乏相关培训,工作人员对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不熟悉;三是药品、试剂采购使用记录不齐全,没有建立药品、试剂采购使用记录,对部分日常使用少量的化学物品没有填写记录;四是剧毒物品保管不完善,部分实验室保存的剧毒物品没有做到双锁、双人保管,领用没有详细的记录。
      对存在问题的实验室,执法人员已当场下达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完毕,并向辖区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执法车辆9台次,检查实验室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