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开展2015年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05.10.2015  13:56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强化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工作,严防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南宁市农业委员会于近日组织开展全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   

  根据南宁市辖区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分布现状,检查工作分为三个工作组进行,实行组长负责制,执法过程中检查人员着统一执法防护服、佩戴执法证件。 

  检查工作以现场检查为主,内容包括各实验室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实验室内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动物病料采集与使用、菌(毒)种保藏、实验室操作、安全保卫、卫生防护、感染控制等管理制度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以及上岗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情况;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含剧毒品)及样本的保藏使用管理情况;动物疫病病料采集、使用管理及实验室“三废”处置等情况。 

    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南宁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不到位,部分实验室设立单位没有与实验室工作人员签订《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承诺书》;二是实验室人员学习培训不足,有些实验室缺乏相关培训,工作人员对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不熟悉;三是药品、试剂采购使用记录不齐全,没有建立药品、试剂采购使用记录,对部分日常使用少量的化学物品没有填写记录;四是剧毒物品保管不完善,部分实验室保存的剧毒物品没有做到双锁、双人保管,领用没有详细的记录。 

  对存在问题的实验室,执法人员已当场下达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完毕,并向辖区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执法车辆9台次,检查实验室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