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9.10.2015  12:35

          为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管理和认定,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承担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工作,并出具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报告。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条件与申报、审查与认定、监督检查、附则等五个章节,明确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申报条件、申报流程、认定工作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通过制定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认定工作,确保承担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的机构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和质量保障。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认定管理办法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化妆品生产许可,实施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提供技术支撑。

          根据《管理办法》,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第一批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机构将向社会公布。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