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检察院以旁听庭审教育为党员干部打好防腐“预防针”

24.09.2016  00:08

  广西检察网9月22日讯(通讯员 蔡新根)近日,港北区检察院联合该区纪委、法院组织该区乡镇、区直单位60余名干部旁听审理黄某涉嫌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受贿罪一案的全过程,接受“零距离”廉政警示教育,打好拒腐防变“预防针”。 

  黄某身为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三大队原大队长,在2015年4月初,调查一驾校占用农用地的案件中,因该案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应当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但作为案件主办人的黄某并没有提出移交案件给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而是提出责令该驾校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127.45万元罚款的处理意见。黄某以罚代刑,放纵该驾校,致使该驾校至今还在非法占用土地进行驾驶培训活动。其次,黄某还利用职务之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7.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认为:“庭审警示教育,不仅增长了法律知识,了解了司法机关办案程序,同时也警醒着大家用好手中的权力,时刻绷紧讲规矩、守纪律这根弦。”表示要加强廉政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始终敬畏法律、敬畏纪律。 

  今年以来,港北区检察院把庭审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新举措,与辖区纪委、法院协作,选择社会影响大、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庭审旁听,通过身边人教育身边人,达到提醒、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目的。 

  (作者单位: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