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检察院发检察建议摧生食盐监管大整改

11.11.2016  10:34

  广西检察网11月11日讯(通讯员蔡新根 苏少杰)“你们发送的检察建议分析问题实在,提出的整改建议具体很强的针对性……。”近日,港北区检察院向贵港市盐务管理局发出的检察建议书获得该局的采纳和落实。 

  该院侦查监督科在办理廖某、杨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中发现,贵港辖区内多家餐饮业主因使用不含碘的非法盐品而被查处,而涉嫌批发非法盐品的廖某、杨某在较长时间内未被立案侦查。办案人员通过对案件的剖析,发现案发主要存在盐务管理部门对盐品销售商家的查处力度不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完善;预防碘缺乏危害宣传工作覆盖面不广等原因,为更好地打击和预防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遂向贵港盐务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书建议盐务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对盐品市场的巡查力度,注重源头治理,形成打击非法盐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制度,畅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渠道;强化预防碘缺乏危害宣传,提高商户守法经营的意识,以及人民群众食用加碘盐的意识。 

  盐务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组织了查处和预防非法经营盐品专项行动。共出动工作人员70余人次,向350户餐饮、批发零售食品等商户发放宣传单1200份,依法巡查150余家涉盐商户,查处非法经营盐品行政案件5起,为营造合法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到促进作用。 

  (作者单位:港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