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检察院开展公诉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13.11.2015  12:30

  广西检察网11月13日讯(通讯员  蔡新根)为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提升办案质量。11月12日,港北区检察院由案管部门牵头,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开展了一次公诉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据了解,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根据该院《2015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案件管理监督实施办法》和《案件质量评查暂行办法》的要求,从2014年度公诉部门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调18件提起公诉案件、3件不起诉案件和1件报送案件共22件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 

  评查中,评查组人员主要从证据采信、事实认证、法律适用、办案程序规范、文书使用和制作及办案效果等方面,采取集中评查、一案一表的方式进行评查,并将结果确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统一评查工作尺度。 

    据悉,依据评查标准抽查的22件案件均评为优秀案件。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在办案程序规范方面,少数案件没有注明落款日期;系统审批文书没有副卷;个别案件没有附讯问笔录;个别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的案件,未附提请审议报告,少数案件还存在装订不规范等情况。 

  评查结束后,将由案件管理中心对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提交检委会审议通过后通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列出问题清单,由办案部门领导负责,案件承办人负责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案件管理中心。 

  (作者单位:港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