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税出口退税新政助力出口企业发展

30.04.2015  19:18

  “不用开1个多小时车去市里、不用等上一个月才拿到退税款,现在办理出口退税实在是太方便快捷了!”日前,北海市合浦县弘峰(北海)合浦农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梁女士在拿到“新鲜出炉”的《税收收入退还书》时,对北海市国税局的出口退税惠民新政赞不绝口。

  弘峰(北海)合浦农药有限公司10个工作日拿到退税款、县(区)国税局直接办理手续并不是个案。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将出口退(免)税审批权下放至各县(市、区)局。北海市国税局提前一个月落实自治区国税局有关要求,将生产企业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局实施审批并上机操作,实现出口退税业务属地管理。北海市各县(区)的纳税人就近即可办理好申报、审核、退税全部手续,不再需要往返跑,节省了大量的办税时间。

  同时,该局还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北海市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的249户一般纳税人进行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评定,共评定二类企业52户,三类企业195户,四类企业2户。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将享受不再提交原始凭证、先退税后复核、2个工作日办理退税手续等便利措施;二、三类的企业在按规定提供原始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后,在20个工作日内可完成退税;而四类企业,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同时报送收汇凭证,退税时间也会适时延长。

  审批权限下放及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后,北海市出口企业纷纷点赞。北海冠捷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阳先生就表示:“税务局这个新办法好,我们单位被评为二类企业,现在直接可以在园区内的国税局办手续,最多花20天就能办好,不仅省了很多事,每年还能节省大约20万元的资金利息成本,也极大地缓解了我们资金周转的压力,确保我们能在最短时间内使用退税资金抵御市场风险。”

  据悉,出口退税惠民新政实施后,北海市国税局已为51户企业办理退税业务,退税金额达4868万元。截至4月13日,该局共为北海市出口企业审核审批299批次,办理退(免)税2.85亿元, 同比增加1.54亿元,增长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