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通过专家评审

17.11.2015  19:25

  2015年11月12日,《北海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在北海召开。会议由中国工程院金鉴明院士等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技术审查,广西环科院和北海市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代表参加会议。

  《北海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师范大学、北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联合编制,于2013年初启动编制工作。经过参会专家充分讨论认为,该规划系统分析了北海市社会及环境现状、发展形势,制定了环境与发展总体战略,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资源承载上线、环境质量基线;明确了分区发展方向与保护对策,为北海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提供了科学管理依据。专家组同意通过《北海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技术审查。

  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是城市人民政府以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统筹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现经济繁荣、生态良好、人民幸福所作出的战略部署。通过规划制度,加强城市环境保护顶层设计,统筹平衡区域内的各种资源环境要素,促进空间协调、调控统一,改变过去那种城市环境管理的事后、被动、补救的局面,逐步形成事先、主动、预防的城市环境管理新格局,积极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

  北海市作为全国环境总规编制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通过实施规划,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落实“绿色GDP”综合考评体系要求,扎实开展“美丽北海·生态乡村”活动,弘扬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经济,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北海特色的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绿色转型崛起之路,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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