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 齐抓共管 北海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卓有成效

02.12.2015  16:42

今年以来,北海市以信息管税为起点,以源头控管为原则,以协助监督、信息共享、委托代征为主要方式,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税收征管向多部门、多税种、多行业、多领域延伸。通过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国税、国土、住建、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合作,深入开展以地控税、三证合一、联合清欠、委托代征、代扣代缴等工作,北海地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10月底,北海地税累计接收各协税护税部门报送的涉税信息约47000余条,利用有价值的涉税信息清理非正常户、漏征漏管户7000多户,推动入库税收约5亿元。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社会综合治税基础夯实

为了切实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发挥市政府在社会综合治税网络中的引导作用,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北海市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常态化机制,组织领导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核查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情况,把地方税收保障工作作为增加财政收入、营造公平税赋大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构建机制,社会综合治税得到有力保障

1.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一个时期内地税工作情况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交流综合治税工作经验,及时协调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讨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措施。

2.严格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制定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并形成长效机制,调动各部门、单位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务督查范围,每季度定期通报各部门、各单位传送信息情况,对配合密切、监控得力、协税护税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以及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提供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分数。

3.规范涉税信息采集与应用管理。制定《北海市社会综合治税涉税信息采集与应用管理办法》、《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提供涉税信息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工商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等28个单位涉税信息的报送内容、时限要求及报送途径,地税部门通过纸质、电子文档等形式确认信息报送时间并即时比对信息,确保协税护税信息传递及时、合法和安全。1-10月该局对获取信息的筛选、整理,经核查,处置漏征漏管户7000多户,入库税款2万元,有效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

(三)多方联动,社会综合治税形成合力

1.互通信息,推进国、地税税收征管合作。认真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32项合作事项,在政策执行、进户执法、联合办证、纳税服务标准等方面实现标准统一、相互协作,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一是协同开展风险应对。互相传递2014年1月-2015年6月户籍信息,共清理漏征漏管户1500户;成立专项清理小组,联合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整治,截至9月30日共查补入库企业所得税16300万元、营业税4000万元,土地增值税800万元,共计21100万元;联合对北海农村信用社等3户金融企业及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及时交换高风险纳税人名单及风险点信息,及时交换反馈风险应对结果,互相通报风险应对情况。二是做好委托代征税款工作。联合对代征工作的业务要求、代征税费数据传递等工作进行商讨并达成共识,联合发布北海市代征地方税费的通告,今年以来,共联合代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费83.71万元。三是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工作,目前已按需交换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信息5000余条。

2.依法依规,深入开展“以地控税”工作。一是主动与国土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机制,全面获取涉税宗地信息。2015年获取国土部门新增的单位用地人土地登记信息178宗,组织人员去国土部门查证并更新旧的土地信息1335宗,为“以地控税”工作提供了权威有效的信息支撑。二是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取得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有力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今年1-10月,该局入库土地使用税21164万元,同比增长8949万元,比增73.26%。

3.通力协作,多部门联合清理欠税。一是积极向当地市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对陈欠清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自7月上旬市政府牵头组织召开重点欠税监控的28户企业催欠座谈会以来,累计追缴入库欠税2315.66万元。二是与国税局、建设局、土储中心紧密配合、信息共享,第一时间获取储备土地实际情况、立项、开工许可、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清欠工作开展以来,共获取各类信息2万余条;三是将相关纳税人法人代表及主要责任人信息递送至公安局、银行等金融机构,限制欠税企业有关人员出境和办理相关金融业务。

4.相互支持,联合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一是积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就“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开展研讨,建立数据传递机制及联络员制度。二是与国税联合印制《“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新设立企业纳税人办税须知》、《企业涉税信息采集表》等纳税辅导资料5000份,委托工商部门在各办证窗口发放。自今年3月推出“三证合一”证照登记以来,累计办理“三证合一”税务登记901户,自9月1日推行“一照一码”以来,新办“一照一码”税务登记632户。

5.深入细致,共促个人所得税增长。一是加强与法院的协调合作,与法院就司法审判、执行过程中的涉税问题构建长效沟通机制,法院及时报送、反馈涉税信息,3-5月该局分两次入库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等315万元。二是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积极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取得支持,积极与财政局联系沟通,摸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名单及工资发放情况,并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度绩效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进行清理。1-10月该市累计入库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13596万元,同比增长22%。

6.狠抓细节,加强代收代缴、代扣代缴工作。一是明确对同一类型的纳税人集中管理。协商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司提供其代办点名单,对其代办点集中由其主管局负责征管;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北海专卖店(以下简称“安利公司”)签订了代收代缴税款协议,由安利公司提供产品经销商名单,并代收代缴其产品经销商的税款。二是加强与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公司的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编制了税收政策学习读本等方式,使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更加规范化。三是加强委托代征管理。积极与北海市海事局的沟通,落实委托代征船舶车船税工作。今年1-10月,该局共入库车船税4415万元,同比增长18.4%。

7.紧密配合,助力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一是在住建局、国土局的配合下,贯彻落实“房地产一体化管理”和“先税后证”制度,要求住建局、国土局对房地产交易事项,必须持地税部门开出的完税证明领取房产和土地权属证件。二是加强与法院、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的协作,通过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和比对住房查询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重拳打击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减免税行为。三是积极开展已制房产证未领取的纳税户积案清理活动,通过地税系统自查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协查清理找出“问题户”。截至10月31日,该局比对清理出已制证未领取的纳税人共计1780户,成功追缴税款约625万元。

二、取得的成效

(一)税收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今年1-10月,该局共接收国土、住建、国税等部门报送的涉税信息共47000余条。通过对涉税信息进行分析利用和开展委托代征、代扣代缴、以地控税、联合清欠、税收专项清理等社会综合治税工作,1-10月该局累计组织各项收入37.48亿元,其中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实现大幅上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税源不足、地税收入增长乏力的局面,为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税收征管向纵深发展

随着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发展,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更加透明,带动了税收征管不断向多税种、多行业和征管真空区域延伸,使税收管理模式由广度向深度、由粗放向精细转型,有效解决了税源不清、监控不力、税基不明等问题,税收管理水平大幅提高。

(三)治税环境进一步改善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推行,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了治税理念、治税方式和治税机制的改变,形成社会各部门配合管理搞“大合唱”的良好治税氛围,税收征管更加公平,政府、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实现三方“共赢”。

(四)综合治税工作实现同频共振 

社会综合治税机制的建立,形成了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综合治税格局,打破了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相互隔离、信息不畅、各行其是的传统管理模式,各部门联系愈趋密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现协同统一。同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有效解决了税务机关力量不足、动态税源管理难度大的问题,为税务机关信息管税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持,也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