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财政多举措提速政府采购

30.12.2015  01:04

  2015年,北海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提速、控价、保质”的政府采购工作目标,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采取多项措施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加快财政资金支出。 

       一、实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备案管理 。财政局不再审核各采购单位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采购文件,实行公告前免审核备案管理;采购单位委托的代理机构可随时发布采购公告。比原来的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报送采购文件,必须报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公告的方式,极大地提高效率。 

   二、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 各采购单位报送的政府采购计划,除依法需核准外,财政局不再审核批复各采购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实行备案管理。比原来审核制需要一个星期时间,提速到符合规定的采购计划随报随备案,且最迟不能超3个工作日。 

   三、提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审核效率。 重新编制《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简化政府采购资金审核手续,比原来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需要15个工作日提速到不超7个工作日。 

   四、全面规范采购文件编制。 组织编制《北海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范本》,既规范采购文件的编制,也确保了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五、强化采购单位主体责任。 通过举办采购单位业务培训班,提高采购单位综合业务素质,督促采购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高效开展。 

   

  报送单位:北海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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