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北部湾办到我市开展“北部湾开放开发”指标考核工作

10.01.2017  19:01
 

  2017年1月6日,自治区北部湾办副主任蓝永信带队的“北部湾开放开发”指标考核组到我市开展指标考核工作。

  为做好2016年度“北部湾开放开发”绩效指标的指标考评工作,我市积极做好各项部署工作。自治区北部湾办考核组主要以召开汇报会的形式,查阅了相关台帐资料,听取了南宁市北部湾办、南宁高新区、南宁经开区、邕宁区、横县的自评情况汇报。并随机抽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其中南宁市2016年度列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基础设施项目13项,完成投资121296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68000万元的178.38%;下达的专项资金15800万元(要求拨付率达70%)已拨付15462.20万元,占应拨付计划11060万元的123.53%。考核组对南宁市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南宁市不仅超额完成了年度绩效任务,而且台账资料标准很高,自治区北部湾办计划将南宁装订的《“北部湾开放开发”指标考核材料汇编》作为样版推广到北部湾经济区其他五市。最后考核组希望南宁市继续做好2017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

  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汪东明,市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副主任黄汉锋全程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