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海域海洋污染案大增 “洁海”面临环保压力

21.01.2015  21:13

  中新社北海1月21日电 (陈燕 冯抒敏)北海海事法院有关负责人21日通报,2014年,该院受理海洋污染案件大幅增加,全年共受理此类案件35件。主要由于部分企业排污不达标所致,由此引发的企业与水产养殖户纠纷案亦随之增多。

  北部湾是中国的重要海湾,近岸海域大部分保持着一类水质,被誉为中国最后一片“洁海”。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不断加快,北部湾近岸海域面临的环保压力日益增大。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官员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大批涉海工程、港口、码头的建设以及航道的挖掘、疏浚,对北部湾海域水动力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导致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滨海湿地生境散失,生物多样性减少,海洋和滨海外来物种增加,海岸陆生天然植被衰退,生态服务功能趋降。

  去年12月下旬,大量球形棕囊藻出现在北海海域。专家分析,除气温回升为藻类繁殖提供适宜环境条件外,大量污染物排入海中引发的海水富营养化,系球形棕囊藻爆发的原因。

  广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2014年6月监测数据显示,广西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站所监测的16个海域中,一类水质海域占62.5%,二类水质海域占25%,三类水质海域占12.5%;功能区达标率为87.5%,同比、环比均下降12.5个百分点。

  目前,广西正加快编制北部湾经济区产业一体化规划,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严控工业污染物排放。同时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撑,建立相关监控及预警体系,逐步实现对沿海工业企业和广西近岸海域的动态监测和预警,确保北部湾近岸海域环境安全。

  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区域跨广西、云南两区省,管辖范围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属港口、水域、北部湾海域及其岛屿和水域,云南澜沧江至湄公河等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