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公立小学午托正式取消“民间午托”井喷

16.04.2016  21:44

  核心提示:从昨日起,象山区正式取消公立小学午托班和食堂。记者走访了解到,由于大部分家长中午无暇接送孩子等原因,校外“民间午托”井喷涌现,而这些午托班多散落在居民区,卫生安全隐患多,加上这一行业尚属监管空白地带,许多家长强烈期盼相关部门“出手”,有效规范管理“民间午托”市场。

  学校昨日正式取消午托了,家长无奈地扛着被子走出校门。

  从昨日起,象山区正式取消公立小学午托班和食堂。记者走访了解到,由于大部分家长中午无暇接送孩子等原因,校外“民间午托”井喷涌现,而这些午托班多散落在居民区,卫生安全隐患多,加上这一行业尚属监管空白地带,许多家长强烈期盼相关部门“出手”,有效规范管理“民间午托”市场。

  校外办午托“零门槛”参差不齐隐患多

  “看了好几家午托班,根本没有任何证照。租个房子,买几张床就可以开午托班,实在有些不放心。”4月15日是学生校内午托最后一天,当天放学时,在崇善小学,家长李女士从学校抱着被子走出来无奈地说。

  记者连日来走访崇善小学、将军桥小学、宁远小学、南溪山小学了解到,目前几乎所有的校外午托班都是“零门槛”开办,这些午托班多散落在居民区里,条件参差不齐。

  昨日上午11时许,正值将军桥小学放学时,记者看到,校门口举着“××午托”牌子的工作人员就有六七个,有的忙着接放学的学生,有的在发放午托班招生广告。

  经打听,这些午托班基本位于学校附近的崇信村民房里。记者一路走一路观察,大多数午托学生有专人接送,有一些参加午托的高年级学生并没有专人接送。他们不时在路上嬉戏打闹,有的在街头小摊购买小吃。

  走了四五分钟,来到一家隐藏在民房里的午托班,报价每月350元,房子有些旧,楼梯口湿滑且狭窄,栏杆偏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两个不足20平方米的房间里挤满了10多张铁床,活动空间很小。

  在崇信村有一家私人午托班把“健康证明”复印在一块广告牌上招徕生意。记者看到这个“健康证明”复印件写着“体检时期:2015—2—26,(有效期一年)”字样,也就是说,这张“健康证明”已经过了有效期了。

  随后,记者在其他象山区公办小学走访了解到,个别午托班条件较好,空间较大,配备了较专业的消毒和餐饮设备,有的开办多年,有一定的口碑。但绝大多数硬件条件较差,环境较差,存在诸多隐患。

  “民间午托”行业监管成空白尚无一家“正规军”

  据了解,午托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8年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午托这一行业,普遍陷入监管滞后、监管空白的尴尬境地。在我市也存在类似情况。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没有一家具有午托经营执照的经营主体。

  象山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广西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是可以申请相关午托执照的,但是申请有门槛。比如说,申请将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应当遵守四个规定,其中包括不得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业主将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也应当征得本栋建筑物内其他业主同意。

  该负责人表示,到目前为止,象山区有咨询午托登记执照的市民,但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并成功办理证照的还没有一个。对于办证一事,采访中,不少午托班负责人表示目前不知道要办哪些证照。有的咨询了,但绝大多数租赁在居民区里,而且硬件软件很难达到相关申请证照条件。

  “民间午托”到底是怎样一个经营主体,并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确认。据业内人士分析,“民间午托”应牵涉到教育、工商、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

  “象山区在发布取消午托通知后,我们立即开展了辖区午托摸底调查。”象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上级部门对午托经营主体的定性还没有明确,牵涉多部门,监管有相当大的难度,但象山区食药监部门将不回避相关责任,将对这些辖区午托班逐步登记备案,对其餐饮环节进行规范管理。该负责人表示,4月中下旬,将对辖区私人午托班进行集中整治。

  家长盼“出手”规范管理相关部门作表态

  在南溪山小学、民主小学采访时,一些家长也表示,如今校外办的午托班“零门槛”经营,确实让人不放心,收费不仅比学校贵两三倍,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还隐患重重。

  据了解,象山区这次取消公立小学午托涉及到辖区11所小学,人数有5000多人。之所以取消午托,象山区教育局贡副局长称,一是没有相关收费依据,开办校内午托也不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责任。与秀峰区、叠彩区不同的是,今年象山区入学压力倍增,预计今年将扩班17个,这次取消午托班,将腾出场地用作新生入学教室。

  桂林市教育局党办主任王纯华表示,规范校外午托单靠教育部门一家去做这个事情,难度是非常大的,因为这涉及到学生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等方方面面的事情。

  王主任介绍,全区都面临着取消校内午托遇到的矛盾。2014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有一条“不得将午休管理服务费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2014年11月,桂林市城区教育部门落实《实施意见》准备停办校内午托时,招致部分家长强烈反对,后来市教育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学校、学生家长代表召开协调会。大家一致认为,开办校内午托虽有社会需求,但不属于学校和教育部门的职责范围,停办校内午托有政策规定,也是解决入学难的现实需要,两者产生了矛盾,大家都要相互理解,当时协商确定给予校内午托一个过渡期到最终取消。同时政府为加强校外午托的规范和监管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保证校外午托规范安全有序,有利学校充分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维护学校、家长和学生各方的合法权益。

  学校午托要取消,校外私人午托又处于监管空白地带,面对这样的尴尬,家长们都特别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尽快规范对校外午托机构的监管,真正让孩子安全,家长省心。

【 编辑:覃晗  作者: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