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印发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方案明确国土资源工作

12.08.2016  19:12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 实施“生态立区、生态兴区、生态强区”战略,把建立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指标体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对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为完善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提供信息基础,使我区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子。
    《评估方案》中明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提供评估相关年度的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淡水水域等各类生态系统面积数据。自治区海洋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广西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子指标体系,建立相关调查制度,开展海洋生态服务相关监测及调查,负责近海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工作,提供相关指标及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结果。
    根据《评估方案》,广西生态服务价值评估工作按年度进行。从2017 年开始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对外发布。各相关部门必须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到2020年,构建起可以满足资源总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生态文明制度需要的生态服务价值评估体系。2016 年年底前完成《广西生态服务价值评估体系》的研究。2017 年对全区2016年生态服务价值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以后每年开展一次评估。从2020 年起,逐步扩大到各市。
    《评估方案》提出了开展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的总体要求和工作要求,制定了评估的主要内容及测算方法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以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质量,严格督导,开展培训,普及宣传和经费保障为主的保障措施。强调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数据质量,做到“谁报送数据谁对数据质量负责”。严禁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定,随意干预评估工作,篡改评估数据。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布广西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数据和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