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工商质监局成功调解一起预付卡群体性消费投诉

03.02.2018  05:09
 

  2018年1月份以来,西乡塘区工商和质监局陆续接到多起涉及某健身房的消费投诉,消费者均称在该健身房办理了健身预付卡,健身房却迟迟不开业,且拒绝退卡退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着手调查。经查,该健身房自2017年10月至11月以来,共为100多名消费者办理了健身预付卡,并承诺当月月底开业,后因资金周转问题,健身房并未能如期开业,而消费者手中还持有未能消费的预付卡100多张,涉及金额11万余元,且健身房相关负责人拒绝消费者退卡退款的要求。

  为维护涉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局消费申诉处置组根据调查结果,迅速采取措施:主动与消费者代表取得联系,请消费者们收集好预付卡付款凭据、会员卡等证明材料;积极协调西乡塘区法院,启动司法调解机制;联合城区法院于1月30日组织双方到该局进行诉前调解,向健身房负责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并提出可行的退款指导性建议。同时,案件处置组及时与健身房总公司注册地青秀工商和质监局联系,请求协助案件调查工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案立案调查。

  经努力,在当天的调解会上,被诉健身房先行退还了23位消费者1.88万元。目前,退卡退款仍在进行中,预计将在4月中旬分四期完成全部退款。西乡塘区工商和质监局将继续跟进,掌握相关动态信息,监督商家后续退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