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检察院帮教回访关爱未成年人

24.08.2015  11:29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通讯员代斌)“哥们义气使朋友关系看似很好,讲义气,并不是是非不辨的‘两肋插刀’!一旦为了哥们义气与他人大打出手,或是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会毁了自己和朋友的前途……希望今后的你,能在父母和亲友的关爱与引导下,走出一条充满阳光的人生道路。”这是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在公安机关依法对未成年人杜某执行不予批捕决定后,写给他的“检察官寄语”。

  近年来,兴宁区检察院通过出台制度和办法,创新办案模式和回访力度,切实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该院未检科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针对未成年人接触的环境主要是家庭、学校、社区(村)的特点,通过与家长见面、与学校老师见面,走访社区(村),通过开展社会调查,详细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在校表现等,从而全面了解涉案未成年人,便于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

  该院推行“亲情式”办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考察帮教工作提前至不捕阶段,根据案件特点,为涉罪未成年人量身订制勉励寄语,在公安机关依法执行不予批捕决定的同时,送上“检察官寄语”和  “致父母的一封信”,进一步感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灵,勉励他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并延伸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回访,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了解其案后表现。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