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检察院规范量刑建议提升司法公信力

21.03.2017  13:12

  广西检察网3月21日讯(通讯员  余学龙)象山区检察院积极按照高检、高法相关规定,贯彻执行《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和《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的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高法《关于量刑指导意见》规定下发后,该院积极组织干警进行学习,逐条研究,吃透司法解释,掌握精神实质,并在办案中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搞变通和打擦边球。突出员额制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办案检察官有权在职权范围内提出对被告人的量刑幅度范围,量刑建议书归档待查。 

  加强对办案人员的责任感教育,树立正确的办案理念和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实施责任倒查,对量刑建议与司法机关实际量刑有较大差距的,要实施责任倒查。如属判决存在问题,量刑畸重或畸刑的,符合抗诉标准的,启动抗诉程序,维护法律的公正性。 

  对因个人因素,倒使执法有严重偏差,导致量刑建议出现严重偏差的,要启动问责程序,对责任人员要倒查问责,确保量刑建议的规范性、均衡性和公正性。同时把量刑建议的精准性纳入办案人员绩效考评范围,年终由院考评小组对量刑建议的精准性进行综合考评,对规范量刑工作有突出实绩的,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作为评先奖优的一个重要内容加以考虑。 

  “规范量刑建议,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性,是提高办案质效和规范执法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检察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一个重要内容。作为公诉部的员额检察官,应当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不放过任何办案细节,如此才能在每一个案件体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该院公诉部员额检察官如是说。 

  (作者单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