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院做足”四篇文章“ 推进家事审判促和谐

17.05.2016  22:14

  南宁新闻网讯(通讯员罗欧阳 记者韦仲达)家事审判作为2016年广西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改革的重中之重,直面目前基层法院“难断家务事”的矛盾。对此,兴宁区法院通过做足四篇文章,充分参与社会管理,成效显著。

  做足基础设施文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家事审判工作开展得好,与法院营造的温馨环境密不可分。对此,兴宁区法院本着修复家庭关系的原则,设立家事纠纷立案专窗,涉家暴案件立案通道,制定家事诉讼指南并予以公布,其中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免收诉讼费的措施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还在专门的家事审判场所的设置问题上做足功课,将对抗式的审判布局变更为圆桌法庭,在传统的“原告”、“被告”位置摆放“丈夫”、“妻子”的台签,为族老、社区工作人员和心理专家设置“调解人”专席,用心理疏导的方式消除家事纠纷给当事人带来的负面影响。

  做足审判技巧文章。修复破损的家庭关系的技能与水平,是提升家事审判成效之关键。对此,兴宁区法院以完善家事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切入点,采取与兴宁区妇联合作引进“惜缘工作室”,负责家事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及判后答疑工作;在五塘法庭继续开展“族老调解”工作等多种措施,形成多元化调解机制。同时,还积极推行离婚案件“缓冲期”制度。对于一方要求离婚而对方坚持不离的离婚案件,由主审法官建议设置两个月的冷静期,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实行,从而避免冲动离婚。

  做好人身保护文章。家事审判中,妇女和子女永远都是脆弱的,家庭暴力的危险始终伴随他们左右。对此,兴宁区法院将积极落实人身安全保护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如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训诫、处以罚款、拘留等制裁。

  做好回访帮扶文章。兴宁区法院坚持以电话回访为主,实地回访为辅,必要时可委托居委会、村委会或妇联组织进行,对确需帮助的当事人、老人及小孩给予一定的帮助。选聘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组织的工作人员为家事调查官,深入当事人生活环境,对其邻居、亲戚及小孩就读学校等展开调查,并向法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

  家事纠纷的处理和普通纠纷不一样,需要我们的法官投入更多情感,花费更多精力,采取更多新举措和探索更多新方法。通过做足四篇文章,兴宁区法院改变过去传统的以审理一般民商事案件的思路去审理家事案件的固有思维,既注重审判效果,又注重婚姻家庭权利维护,更加注重保护家庭关系中的妇女、子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家庭矛盾的深层次问题。

编辑:黄登